湖北音乐生可以报考的大学。
1,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位于北京,是一所以国学为基础,具有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独特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演奏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院校。以“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民族魅力、培育民族乐器、强国富民”的办学理念为指导,被誉为“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
在周恩来总理的提议下,学校成立于1964。1973,中国音乐学院和中央音乐学院合并组建中央五七艺术学院音乐学院。1980年5月,中国音乐学院恢复建制。
截至2017年3月,学校总占地面积60.27亩,本科生1983人,研究生(博士、硕士)700人,教职工385人。学校拥有音乐舞蹈专业博士、硕士、学士、文学硕士(MFA)学位授予权,并建立了“音乐舞蹈”博士后流动站。
2.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简称“中央音乐”,位于首都北京。学院成立于1949,是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原建在重庆青木关1940,抗战胜利后复员在南京。1949由国立音乐学院(含幼师班)、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国立北平艺术学院音乐系、位于上海和香港的中国音乐学院合并而成,位于天津。同年年底正式更名,1950初夏举行落成典礼。
1952燕京大学音乐系在全国高校调整中合并。1958从天津迁到北京。
截至2018年7月,学校全日制在校生3357人,其中本科生1546人,硕士生672人,博士生118人,附中(含小学)1021人。截至2017年8月,学校共有3个本科专业,其中52个专业,2017年招生49个专业;有九个教学部(学院)和中心;教学行政楼总面积50504平方米。
3.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位于中国天津。学院的前身是中央音乐学院,成立于天津,1950。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已发展成为北方地区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人才的重要高等艺术教育机构。学院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止2015年末,学院分为南校区和北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9.58亩(92957.78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53443.65平方米,图书信息楼18202平方米,图书馆4409.52平方米,学生宿舍26481.4平方米,学生食堂4500平方米,有各类教室70间,多媒体教室26间,语音教室2间,钢琴981架,教学电脑585台。有8个舞蹈练习室,30个音乐厅等练习训练馆。
体育馆1044平方米,体育场727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