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瑛的资料

陈慧瑛(1944-),女,归侨,福建厦门人,主任编辑,厦门市人大常委、人大侨台外事委员会主任;厦门市作家协会主席;四届全国侨联委员。大学毕业至今,在教育界10年,兢兢业业工作,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在新闻界10年,勇于开拓创新,职业道德好,对业务精益求精,除做好编辑、记者工作外,还写出大量新闻、文学作品,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突出贡献,先后被评为市、省、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评上高级职称,并于1985年被吸收加人中国***产党。近12年来,一直从事侨务工作。连续三届担任市人大侨台外事委员会主任,分管侨、港、澳、台、外事、宗教、民族、旅游等,并兼任市作家协会主席、文联副主席。在依法保护、立法监督、引进捐赠等方面真心诚意、身体力行地做了大量实事、好事,引进、协助引进大量侨台捐赠,***约人民币8000万元左右。用于教育、医卫、文艺等公益事业,获得社会各界好评。重视法制建设,积极做好立法工作。几年来,带领本委与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成功地制订了《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并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本地文化建设,写出大量反映侨台特区生活的文艺作品,在海内外享有盛誉,多次荣获市、省、全国华侨界、文艺界的重大奖励。1983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授予其“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1989年散文集《无名的星》荣获中国作协“全国(七十年)优秀散文集”大奖;1989年荣获国务院侨办及中国侨联等授予“全国侨界十佳”及“全国优秀归侨知识分子”称号。1993年国务院授予其“为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优秀专家称号。1995年荣获联合国“世妇会”中国组委会颁发的“为世界第四届妇女大会作出特殊贡献”的特别嘉奖证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业绩载入《世界名人录》(美)、《世界妇女名人录》、〈〈世界优秀知识分子名人录》(英)等辞书。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