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长江二桥公交车坠江前为何不减速为何一点都不纠正行驶方向

第一 被乘客成功的引发了内心的怒火。(老实人内心的爆发力,常人无法理解)

第二 因为案发前晚凌晨,唱了一首“再回首“。

第三 高速行驶过程中,与对面行驶而来的红色轿车碰撞后冲击力并未更改公交车的行驶路线。证明公交车司机没有采取任何减速措施,或者说他一直在加速行驶。而红色轿车被撞击后冲击力导致原地打转后至停!

第四 通常驾驶人遇到危险第一反应是自卫,也就是说副驾驶乘客是最危险的,按道理来说应该是右打死方向,而不是左打死。而司机左打死有很大的可能性会直接导致自身伤亡!

所以官方致辞有很多疑点存在,也没有任何通报,草草了事。

首先,那个与司机发生争执的乘客有过错,但是没有那么大,司机如果刹车的话,时速60km/h(桥梁限速)4秒左右绝对能停下,发生任何争执或者冲突,应该停车进行解决的吧?车上还有10多名乘客,司机掌握着乘客的生命安全,可司机丝毫不做任何考虑,而选择了左侧冲江的行为,该行为难不成不是故意杀人? 为何要道德绑架,非得说是乘客导致车辆失控?车辆失控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车辆不受司机控制了吧?这个话貌似不成立。

大概也就是这个结局吧。

司机导致10多名乘客死亡,却不被承认(个人认为是故意杀人)。

乘客与司机发生口角争执,导致方向盘失控(左打死),冲桥坠江。(官方说辞)。

认为司机故意杀人的,请点赞认同。认为乘客导致车辆失控坠江的,请踩!

(个人手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