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越云的个人生活

1997年,潘越云和黄光全在开餐厅时认识开始交往 。1999年,潘越云和画家黄光全结婚,长住淡水,婚后育有1个女儿“玺儿”,在外人眼中,一直是人人称羡的甜蜜家庭。2008年年中,双方协议分居。分居后,潘越云在花莲结识同在唱片界工作的前“喀什米尔”餐厅合伙人黄姓男子,相恋并同居;而黄光全私下请人调查妻子并于同年8月26日凌晨,协同辖区警方到潘越云在淡水的别墅抓奸,双方为此闹上警局,潘越云当场坦承和老公分居后就与黄姓男子交往 。

2009年3月,潘越云接受采访称婚姻在婚后3个月就出现问题,因画家先生黄光全的收入不稳定,潘越云独撑家计的经济压力大,丈夫经常借酒装疯,在她怀孕8个月时,还拿着刀子、语带恐吓在她面前挥来挥去。多年来两人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结婚第二年(即2000年)就数度协议离婚,但是男方一直不同意,潘越云甚至因受不了黄光全的精神摧残而搬过3次家,只是每次搬家,黄光全便会死命赖着她,这次更是趁着她出国表演期间,以看女儿为由闯入她家,还私自偷配了一把她家的钥匙 。

2009年6月,黄光全委请律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要向潘越云及黄启洲两人,需赔偿他精神慰抚金800万元台币 。

2010年4月底,黄光全撤销诉讼并同意离婚。5月11日,潘越云收到协调笔录,离婚的事实在法院生效,女儿归潘所有,男方拥有探视权和一笔800万台币的“赔偿金”,“通奸罪”的起诉也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