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姐的被害资料

江竹筠(1920—1949),原名竹君,曾用名江志炜,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中国***产党,不久担任中***重庆新市区区委委员。

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竹签钉进十指。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产党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她关怀难友,参与领导狱中斗争,被亲切地称为“江姐”。

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即将解放的前夕,江姐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杀害于歌乐山电台岚垭,为***产主义理想献出了年仅29岁的生命。 江姐在临死前还写下了一封托孤遗书,是写给安弟(江姐的表弟谭竹安)当时江姐是用筷子磨成竹签做笔,用棉花灰制成墨水,写下这封遗书,“信里满载着江姐作为一名母亲,对儿子浓浓的思念之情。”而这封遗书现在保存在重庆三峡博物馆。而就在2007年11月14日,在江姐牺牲58周年这天,这封人称“红色遗书”的文物终于向世人写开尘封已久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