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论文题目
音乐学是研究音乐的学科,它来自西方。萧先生在创办上海国立音乐学院时,引进了延续至今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然而,音乐学课程的设置在我国音乐教育中相对较晚。新中国成立前很少,即使是新中国成立后,大多数专业音乐学院的音乐学课程也是很晚才开设的。除1954成立较早的中国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和1956成立较早的中央音乐学院外,其他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成立较晚。上海音乐学院和中国音乐学院分别在1978和1980设置音乐系,武汉音乐学院在1986设置音乐系。但是,天津音乐学院、Xi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都是90年代以后上市成立的音乐系。更晚的是几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1982中央音乐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批复1982,博士学位授予点批复1989。
在我们的西方音乐教学和研究队伍中,有许多学者是在西方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培育出来的。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和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中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可能也不为过,这也反映在我们过去和今天很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上。比如我们一直要求学音乐的人要有“好底子”和“基础好”。所谓“基础好”和“基础好”,大多数情况下主要是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不管表演专业甚至作曲专业的学生,只有“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的能力就够了。就音乐学而言,学习和研究的人不仅要有“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的能力,还要有文史修养和写作能力的“基础”,要有音乐理论的思维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和研究的人来说,既要掌握音乐本体的知识,如音乐形态、音乐技巧等,也要掌握社会科学文化的知识,如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学、经典等,具备两项基本技能。这一点似乎有共识,看起来是个简单的问题。但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并没有得到贯彻,至少是不够的。而且在我们对原有的西方音乐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之前,还有很多其他的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的新领域、新知识不断被我们认识,使得我们国家这个非常年轻的学科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比如对民族音乐学、W0rld音乐、多种文化的多种音乐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阐释,以及与原有音乐学的关系;等一下。
就目前我国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而言,迫切需要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其他成熟的西方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建立符合中国音乐发展历史、中国音乐文化生活现状、中国音乐理论学习和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和教学体系。即如何在我国现有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和训练中,在教学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上,在学制和课程设置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学科。
二、附中设立音乐学专业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置,至少在附中高中阶段必须设置音乐学。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为演奏、作曲等其他专业补充音乐学常识的课程。从音乐学近二十年的发展来看,如果在附中开设音乐学专业方向,将对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氛围和研究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就附中高中阶段开始开设音乐学专业的教育意义而言,会有以下两层含义:
第一,概念意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了这样的谬论:“学不了表演就要学作曲,学不了作曲就要学理论。”除了认为人们对音乐学和音乐理论研究缺乏了解,是否应该检讨自己的问题。
这种情况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和音乐部门的要求有关。音乐系一直将附中其他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系的学生视为“嫡系”,视为后备教师。但是,关键是这些人大多不喜欢乐理这门课,也没有把它作为一门专门的知识来学习。甚至,有些根本看不起乐理的教学和研究,结果可想而知。我们不妄下结论,不怀疑很多人有能力从事教学科研,智商很高。但很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任何研究成果在国际上发表,也很少有论文被同行所知。众所周知,科研和教学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科研水平和研究型教学水平,不清楚会怎么样。有很多人因为历史原因和人为的理解而看不起音乐人。这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一些教了很多年音乐学的老师也经常说,以前学别的专业,对现在从事的音乐学教学感到羞耻。所以附中开设音乐学专业意义重大,是培养学生的志向,这是一个待定的大问题。“立志”学习和研究音乐学,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他专业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当成培养的“嫡系”,不应该把有一定音乐技能但不喜欢乐理课程的人当成“宝贝”。其实,如果你学不好表演,学不好作曲,那就更不可能在乐理上有所作为。当今一些音乐学院的音乐理论教学和研究的困境已得到充分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和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让学生立志学习和研究音乐学。有必要在附中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让我们的学生从进音乐学院开始就立志学习音乐学,确立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对于专升本音乐系的本科生来说,将自卑心理转变为学习和研究音乐学的决心,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另一方面,在如今出版的乐理论文中,确实有很多缺乏对音乐本体的研究,让人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只是写作的事情,以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几本音乐史书籍。这也有其历史原因。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和学习团队中有许多成员学习了其他专业。他们中的一些人受过长期的外语、历史和文学的训练,或者在其他文化方面有很高的水平和很强的能力,等等。这些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搞音乐学。比如,汉语和中国史专业的人编纂和解读中国古代音乐文献,或者从事缺乏音乐形态学研究的中国音乐史工作;而那些专门学外语或外语过硬的,则从事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清太祖戚陵在《景山乐录》中提到的“乐书非乐,乐器非乐”的工作。客观地说,这些人中的一些学者为我国的音乐理论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完成了大量的音乐学基础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他文化学家的参与,音乐学家也需要有文化学的知识,但不能太偏颇。现在有些“过火”,所以人们对音乐学有了错误的理解。这可能是中国音乐学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
第二,保证本科生数量和质量的意义。
目前普遍认为音乐学生源不足,生源质量更不尽如人意。
一方面,一些音乐院校为了扩大生源,大幅降低录取标准,甚至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很多音乐学老师抱怨现在的音乐学考题太简单,认为现在的学生素质差。试想一下,如果让没学过音乐学理论的高中生去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效果肯定不好,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接触音乐的“琴童”和“天才”,也可能对音乐学理论知之甚少。什么都没学过是考不出好成绩的;没有系统的音乐学教育机制,学生的数量和质量就没有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两个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大方向,或者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课程。因为现在的考生很多都没有经过系统的音乐学的学习和训练,老师眼中的简单题对考生来说也很难,老师和学生都不善于把握考题的深度和难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专业方向,既能保证进入音乐学本科的人数,又能使本科人数稳定。而且可以保证这些学生在音乐学方面有较高水平的素质和能力。如果学生在中学学过音乐学常识,升本科的考题自然能上一个台阶,自然有难度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选择专业。但如果在附中阶段开设音乐学,学生可以在经过几年的音乐学训练后,在第二年有目标地选择专业。这样,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将会大大提高,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和研究水平将会得到真正的提高和发展。同时也对从事音乐学教学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乐理的教学和研究要有前瞻性,教学上要有落后性,这样会使我们在乐理研究上落后。我们应该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当今音乐学家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过去,我们对这门学科的理解并不全面,对音乐学的建设,尤其是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也没有太多的思考。以后要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下去。
第三,中、本科课程与音乐学专业层次教育的合理衔接
如果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他普通中学都可以开设音乐学课程,那么这些课程应该是和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的。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开设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应该是附中和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所以课程很重要。目前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开设的所谓专业课,被认为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本专业就认为这些课程是音乐学的学习内容。但是,音乐学的这些学科是否真正反映了音乐学应该包含的内容,还有待讨论。从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和研究来看,中国传统音乐的课程需要增加很多内容。比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建和建立,就缺乏文字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组成部分,是建立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基础工作。对于音乐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掌握音乐文献非常重要,而对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和基础。这方面是现在的课程非常缺乏的。也就是说,学习西方音乐的人,大概应该先学习“西方文献学”或者类似“西方文学批评”这样的“知识导论”课程。目前音乐学教育中没有开设这些课程。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音乐学课程,就要更加注重课程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音乐文化的很多课程有自己的特色外,还要考虑到音乐学本科课程的系统性。我们需要一个系统的、合理的、符合中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将这一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教学体系中,并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及其他课程的衔接。也就是说,学生在中学学习期间一旦选择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就要在本科招生录取中学习一些基础课程和内容。比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系都开设了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曲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当然不可能从中学阶段就全部开设。即使是那些可以开设的课程,也必须在数量和程度上受到限制。具体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也要进行理论探讨。此外,我们必须在这里考虑本学科存在的水平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音乐学专业缺乏层次教育。目前国内的音乐学入学考试,考题标准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之间,甚至是博士生之间都没有太大的差别。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乏层次性有关。我们还没有制定出一套本科、研究生、博士考试科目、内容、水平定位的考试标准。应该说,对音乐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不同层次的研究,不仅有利于音乐学专业学习科目、方向和内容的制定,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的音乐学学习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是音乐学的层次教育。关于音乐学的层次教育,可以做以下几个层次:一、音乐基础层次。
第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文化素养水平
第四,方法论层面
而且不同的层次必然有不同的阶段,不同学科的不同课程,不同的音乐学内容,都要分阶段解决。因此,层次教育与阶段教育相结合。
比如初级阶段:也许要进行中西音乐入门和感性认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和音乐技能技法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在第二个中间阶段,要进行音乐学导论;其他音乐学学科的入门课程。第三个进阶阶段,你要进入所谓专业课题的研究,专业方向的研究,音乐学论文的撰写阶段。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学什么课程,学什么内容,学到什么程度,学生达到什么水平,都是重要的问题。比如,在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中学音乐专业课与文化基础课并重的同时,也要兼顾这些课程的初级性。即在培养音乐学专业学生基本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还要加强中外历史、文化知识和语言能力的培养。我个人认为,音乐学专业毕竟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和音乐文化为基础的特殊学科。所以如果不是音乐学院附属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应该放在音乐本体论的学习上。对于音乐学专业的学生来说,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等基本技能。如果不了解曲式本身,以后很难深入学习音乐学。今天很多没有在音乐学院音乐系系统学习过的同学,可能都缺乏一些音乐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比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师范大学音乐系毕业的,其他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都比音乐学院的好。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音乐本体缺乏了解,音乐技能低下,确实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可能还会存在很长一段时间。这是中国音乐学发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要求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就要弥补这个不足。要把课程和音乐学毕业的学生区分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由于历史原因,有大量的非音乐学研究生,尤其是非音乐学院研究生,需要补上需要更多音乐技能的课程。根据本科的专业,结合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地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因为能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都要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与技术的课程,要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不了解音乐形式本身,很难进行深入的音乐学研究。一方面,如果乐理研究论文只是大量音乐实例的积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或者都是讲大道理、老道理,那就不行了。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我们只是在理论和文化上谈论很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用音乐的实际例子来证明它们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甚至连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乐谱都不认同它们的理论,那就更可笑了。因此,建立一个系统的、分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是极其重要的。有必要对现有的音乐学教学课程进行调整和补充。比如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但是和音乐本身相差甚远。音乐文献学就属于这样一门课程。高等教育应讲授音乐文献学的系统教学内容。其实相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有一套系统的方法,有一套成熟的文献学,在乐理研究中纠结于研究对象和方向的讨论,是幼稚的。在了解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将这种方法应用于音乐学的研究,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文献学是一种方法论,如何将这种方法运用到乐理的学习和研究中,值得思考。即使在音乐本体教学中,当今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范畴。比如直接接触民乐这种不可或缺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上。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民乐搜集工作以新的思路和手段开展。音乐研究的新思路是什么?民乐收藏有什么新的理念和手段?这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当今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山野的音乐,还包括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设置上,要有意识地关注中国乐理的课程设置。
四。结论
在西方音乐学的框架下,我国音乐学的专业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都不完善。
如果音乐学专业能在附中或普通中学开设,并使之系统化、体系化、层次化,相信其作用和影响会更加明显和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