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管制药出入境 须备妥诊断证明书
携带管制药出入境 备妥诊断证明最安心
国人因观光旅游或商务行程出国,除需依入境国之气候准备衣物外,所携带之自用药品更要依入境国之法规处理,以免违规触法;我国医疗常使用的佐沛眠(Zolpidem)、氟硝西泮(Flunitrazepam)等镇静安眠类药品及吗啡(Morphine)、吩坦尼(Fentanyl)等成瘾性 *** 品皆属管制药品,依法限供医药及科学上之需用,倘流为非法使用,即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所称之毒品。食品药物管理署提醒,携带之自用药品中如有管制药品,务必随身备有医疗院所开立的诊断证明书或处方笺影本等证明资料,以便合法通关。 各国对管制药管理严格 世界各国针对管制药品出入境的管理都相当严格,以美国为例,入境旅客如因健康状况而须携带管制药品,所携带之份量限于合理使用者,并应携带药品处方或医师证明,且须于入关时申报。食品药物管理署指出,国人如于国外就医后,因治疗所需携带管制药品回国,必须依照我国海关入境报关须知,仅以治疗本人疾病为限,须凭当地医疗院所的证明,携带量不超过该医疗证明的处方量,且药品应随身携带,不可以航空邮寄或快递方式寄送。 出国前先了解当地国规定 食品药物管理署再次呼吁,国人出国旅游或洽商,若有需要携带个人药品,建议随身携带原主治医师所开立诊断书正本或处方笺影本,若属第1级~第3级管制药品〔管制药品品项可至食药署网站(fda.gov)/业务专区/管制药品组/管制药品分级及品项查询〕,则携带食药署开立之证明文件,以资证明。必要时亦可于出国前,查询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站﹝boca.gov﹞/旅外安全资讯-各国暨各地区签证、旅游及消费者保护资讯,了解入境当地国是否有特殊规定,以免误触法律。 订阅健康爱乐活影音频道,阅读健康知识更轻松 加入,天天关注您健康!LINE@ ID:@ : /supply/article/32129 关键字:食药署, 管制药, 毒品, 药品, 出入境, 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