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男团ESO出道,他们为什么会火?你能理解吗?

火的原因很简单啊,就是可以模仿明星然后蹭明星热度,再加上人都有猎奇的心理,自然就被推上了热门。

不得不说,ESO这个所谓的团体真的很奇葩,连名字都是模仿EXO的,成员取得艺名有鹿哈、黄子诚、王二博、林俊绝、张艺西、邓敲等,大家很容易就能联想到多位艺人了吧。而且,ESO成员在外形、妆容等上面也在极力模仿对应的艺人。

其实从去年开始ESO男团就在网络上开始活跃,但是走红还是在最近一段时间。前不久,ESO男团因为直播被城管赶走,登上了微博热搜。

8月11日又火了一把,不过,这一次舆论质疑非常突出。

据说当天,ESO男团和艺人杨迪、刘维一起录制综艺,图片在网上迅速流传。接着#ESO杨迪刘维长沙录制综艺#、#鹿哈综艺首秀路透#等迅速登上热搜榜。

事件不断发酵,杨迪、刘维立刻发文解释。

杨迪说自己参加的是选音乐女主播的节目,ESO是一位女主播邀请的亲友团,自己不会主张这种风气,“我很珍惜我的羽毛,也认为硬实力才应该是推崇和有价值的。要对被伤害到的朋友说一声抱歉,以后我和我的团队也一定更加敏锐,下不为例。”,还说自己会告知节目组剪掉ESO片段。

刘维也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也是在我们意料之外的”,并提到自己是练习生出身,明白实力的重要性,认可杨迪说的硬实力才是值得推崇和有价值的。

这件事使得很多网友为一些认真敬业却没有资源的演员和歌手鸣不平,“他们装疯卖傻就能拿到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得不到的资源、机会和薪水”,真正有实力的人却没舞台、没机会、没资格。

当然,这种现象肯定会出现另外一种观点。

另外一些网友认为并没什么问题,早期不是还有一些“明星秀”、“模仿秀”吗,比如《百变大咖秀》,就是模仿类节目。

8月12日凌晨,鹿哈带领ESO男团在短视频平台道歉。

种种因素叠在在一起,ESO的确“火了”。

不过,退一步讲,这种行为还是能理解的。

人家就是蹭热点,然后通过短视频赚一点钱,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呢?

请你站在这些青年的角度想一下,假设你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农村青年,没有一技之长,进厂打螺丝或许是一个选择。

有一天,有人告诉呢,你长得很像一个明星,为什么不去模仿他们拍短视频,说不定能发财,你愿不愿意尝试呢?

任何一个人内心肯定都想尝试,只是这些青年们真的尝试了,拍短视频又不违法。

最后真的获得了巨大的,不管你是真粉还是黑粉,的确在网络上火了。即便被吐槽得体无完肤,但我感觉这些青年们肯定会得到一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比如说:有机构想包装他们,给他们免费培训,毕竟他们有巨大的流量,这是双赢啊。

但是,ESO男团的行为似乎过激了,真的是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可能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

如果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仿冒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其中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还有,纯粹模仿并且没有商业目的,不会触犯任何法律法规。但如果存在商业目的,并导致公众产生混淆或认知偏移,就涉嫌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此外,模仿行为如果存在诋毁、侮辱或丑化他人形象,也涉嫌侵犯他人人格权。

《民法典》第1017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1019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SO男团给了大家一个提示:当流量真正来临的时候,要敢于去蹭,但要把握好度,不能为了流量无下限的炒作,我们要弘扬正能量。

都说现在是娱乐至死的时代,但也要保持清醒和理智。如果想要长远发展,最后还要做回自己,用真正的才艺赢得关注和尊重。否则就会被反噬,到时候就会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