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学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音乐教育研究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德国从19年底到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三次大的音乐教育改革,为学校音乐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音乐教育研究”于1965年在“联邦学校音乐周”正式成立,发展势头更加强劲。据统计,仅科隆大学社会学研究档案中心和德国社会科学信息中心就收集了1987以来德语国家计划、实施和完成的音乐教育研究项目资料500份,有1175种科学研究方法应用于“严格意义上的音乐教育”(7)虽然这些研究往往在方法和结果上有很大差异,但它们促进了研究工作的发展。现代音乐教育学的研究也是如此。德国音乐教育家多夫莱因(Doflein)在大型音乐词典《音乐的历史与现状》(以下简称《MGG》,第10卷,《音乐教育学》,卡塞尔1961出版)中说,《普通音乐教育学》还没有出版,所以这样的书似乎应该尽量展现对基本原理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尽量描述音乐教育学的各个方面。[6](PP . 310-311)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关于普通音乐教育的研究逐渐深入。德国学者克劳斯·芬克尔在他的著作《音乐教育学的现状与趋势》中提出了音乐教育学的思想地图。按照这种思路,音乐教育学应该是“学科分析”,包括个体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社会学。“对象分析”包括乐理、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家美学等。《具体分析》由学习目标、教材研究、教学方法三部分组成。[1](第8-9页)这个概念图实际上指的是德国学者劳赫·赫尔曼在《音乐教育学与各门科学的关系》一文中提出的思想。本文被收录在德国音乐教育家格里特·阿贝尔-斯特吕主编的《音乐教育学》第六卷(全10卷,萨特出版社),该书第九卷也被收录在《音乐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发展》(1970) [1]。可见当时德国音乐教育研究的情况。

美国也是学科教育研究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出版了许多论著,但这些论著往往用其他名称代替“音乐学科教育学”这一术语。如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家H·F·艾·伯利、G·R·霍夫、R·H·克劳特曼合著的《音乐教育理论基础》(1984),是美国大学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和本科生使用的综合性教材。本书涉及音乐教育在历史学、哲学、美学、社会学、心理学、课程论、测量与评价等方面的基础理论。这些基本理论大多取自广泛而典型的学术研究成果,来自美国音乐教育实践,反映了现代教育研究方法在音乐教育领域应用的基本轮廓。从构成学科教育学不可或缺的目标论、内容论、方法论、评价论四大要素来看,本书也符合这一内容的要求。

日本是音乐教育学研究发展迅速的国家之一。主要表现在学科教育的理论建设日益系统完整,一些专著相继问世。比如滨野正雄的《音乐教育概论》(音乐学会之友,1967),作者试图从实用的立场出发,寻求音乐各方面的原理,系统地把握其全貌。再比如武田富士通(音乐之友,1974)写的《音乐教育学》,作者力求从哲学、教育心理学、音乐学、历史学等角度系统地把握音乐教育学,还有佑二(音乐之友,1985)写的《音乐教育学导论》。为纪念10周年和日本流行教育学协会成立20周年,日本流行教育学协会编撰出版了《音乐教育学展望》(音乐之友,1979)和《音乐教育学展望二》(音乐之友,191),全面论述了音乐教育学的内容。

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在世界音乐教育研究发展中的作用应该得到充分的研究。为了在全世界推广音乐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音乐理事会于1953成立了国际音乐教育学会。1953起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1968起每两年召开一次专家研讨会,不定期召开专家研讨会。具体做法是组织国际会议和专家研讨会,讨论全球音乐教育问题;促进与各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国际联系,与音乐家、音乐表演者、作曲家、民间音乐、青年音乐家和音乐图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的国际、区域和国家组织合作,并进一步研究音乐教育。

在我国,伴随新学制而来的音乐教育研究始于19年底。65438-0897年,清政府创办南洋师范学院,是“教学法”的第一门课程。1904年间,清政府明确规定师范生要学习《教育法》和《各科教学法》。1907中小学正式开设音乐课程,命名为“音乐歌曲”和“歌唱”课程。五四前后,我国各科教学方法的建设得到了发展。蔡元培先生的“五育并重”、“美育救国”的思想,推动和促进了美术教育的发展。1922的“任旭学制”采用了陶行知先生的“教法”而非“教学法”的思想。这个词的变化表明,学科教育研究注意到了“教”与“学”的双边关系,高校开设了艺术教育课程,包括“歌唱教学法”课程。仅从当时教育部相继颁布的《初中音乐课程大纲》(1923年6月4日)、《小学音乐课程标准》(1932年10月)、《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修订》(1940年9月)就可以看出当时音乐教学法的研究水平。

1939年,当时的政府机构教育部发布了《师范院校实施必修与选修科目的要领》,正式将课程命名为“不同科目的教材与教法研究”,旨在纠正教师只重视教法研究而忽视教材研究的问题。1946年,当时的政府机构教育部颁布了《师范专科学校章程修订》,进一步明确规定不同学科的教材和教法为专业训练科目,并对具体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时期,我国一些音乐教育家结合国外音乐教学理论和方法的引进,相继撰写了一批音乐教学法著作,为我国音乐教育的学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于1950年8月颁布了《北京师范大学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中学教材教法为学校公共必修课。此外,还规定中等师范学校必须开设小学教材和教学法课程。1952年7月,教育部教师教育司发布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教学计划(草案)》对开设本课程做出了明确规定。1957教育部修订教学计划时,将“教学法”课程更名为“教材教法”。教学内容定义为:了解中小学教材编写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研究。50年代中期,他研究了苏联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音乐教学法,翻译出版了多部音乐教学法著作。当时音乐教育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歌唱教学的方法,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以传授知识技能为主要教学任务,程式化的五阶段教学模式。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本节对音乐教育的研究侧重于具体教学经验的介绍或信息的传播,其研究领域过于狭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音乐教育健康发展,音乐教育研究蓬勃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教材与教法”定为教育学大类下的两个学科,确定了学科教育研究的地位。1979年6月教育部颁布全日制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19年2月决定在师范院校开设《中学音乐教材与方法》课程。1986结尾,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指出:不仅要建立自己的教育学,还要建立自己的学科教育学。次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教材教法研究”更名为“学科教学论”。1986年,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成立,随后制定了《国家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6-2000),为我国音乐教育研究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1980之后,陆续出版了一些中小学音乐教育方面的书籍。此外,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委员会多次举办“全国民族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对推动音乐教育深化改革、促进音乐教育研究的影响越来越大。

《中国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等国家和地方音乐教育专刊的设立,以及全国性音乐学术期刊音乐教育专栏的开设,为音乐教育的深入研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总之,20世纪80年代末之前的几十年是我国音乐教育学的萌芽、积累、酝酿和准备时期。近十年来教育学、心理学、音乐学、音乐美学等学科的新发展,为音乐教育学的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吸收了国外各种音乐教育理论和音乐教学方法,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启迪了我们的思想,改变了音乐教育的观念,为音乐教育学的建设准备了思想基础;彭彭对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大力研究,培养和形成了一支音乐教育研究队伍,其中一批长期从事音乐教材和方法研究、具有较高音乐教育理论水平和素养的学者成为音乐教育建设的组织基础。

在此期间,国内发表了大量关于音乐教育各种问题的研究文献,尤其是与音乐教育和教学实践相关的文献。但迫切需要突破以往音乐教材和方法的局限,拓宽和深化音乐教育研究的范围,注重探索音乐教育活动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影响和规律,从宏观角度研究音乐教育理论,从而加强对音乐教育发展的研究。音乐教育的实践呼唤音乐教育研究向更高层次发展和升华。1986前后,国内有学者发表文章介绍国外音乐教育学的研究现状,以及对音乐教育学的体系和结构的设想。1988期间,国家教委艺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艺术教育课题研究时,再次提出了开展音乐教育学研究的问题。同年年底,曹礼负责组织成立了普通学校音乐教学法研究小组。5438年6月至0989年8月,本课题被列入国家教委教育科学“七五”重点项目——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第三阶段研究课题。课题组主要成员为横跨七省市的师范院校教师,先后组织了五次研讨会,撰写了近40万字的《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曹礼主编,苗、廖家华主编,沪教1993出版,1995获国家教委人文社科二等奖)。为了更有效、更系统地组织音乐教育研究,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于2月成立,1990。

中国音乐教育学学会的成立,实现了我国学科教育研究的一次飞跃。10年以来,音乐教育学学会与中国音乐教育学学会合作,充分发挥了协调效应的作用,成为推动我国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首先,组织各种音乐教育研究的学术活动。坚持年会制度,举办专题研讨会,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这些活动紧紧围绕我国社会的发展目标,主题更加聚焦,研究问题更加专业化,研究方法更加灵活,研究成果切实可行,如中外音乐教育比较研究、音乐课程建设研究、民族音乐教育研究等。二是聚集学术研究团队。这个社团的成员主要是师范院校或其他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师,有很多“共同语言”进行学术研究,在音乐教育研究中比较有特色。学会成员,从开展研究时只有两名副教授,发展到教授、副教授,有的还是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大多具有独立完成音乐教育科研项目、承担省市级科研项目、与他人合作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

如国家教育科学“八五”重点项目“普通学校美育理论与实践”,其中学校音乐教育分为“中国当代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三个子课题,项目负责人姚思源;“中国现代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项目负责人吴勇毅;“国外学校音乐教育研究”,项目负责人曹礼。音乐教育学学会部分成员分别参与了上述三个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以丛书的形式体现出来。三是加强学科课程建设研究。在10年会上,围绕21世纪民族音乐教育学的建设与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专题讨论,总结过去,展望未来,规划未来。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学习本课程的教材——《音乐教学法》、《音乐教学论》、《音乐学科教育学》已经出版。四是扩大对外交流。达克罗兹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和柯达伊教学法被采用。邀请美国学者来华讲学,介绍美国儿童音乐教育发展现状。

近十年来,我国音乐教育研究空前活跃,成果丰硕。从广度上看,国家教委艺术委员会主办的“全国音乐教育优秀论文评选”1993,至今已举办三届,共4604篇,影响力非常广泛,呈快速上升趋势。第三篇论文(2177)是第一篇论文(887)的2.45倍。每年有300多篇音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各种学术期刊和会议上发表。这说明音乐学科的教育研究有着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度方面,以“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为标题的专著超过10种。作为音乐教育学学科群出版的其他著作也有数十部。

音乐教育学的发展方兴未艾。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它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还不成熟,还很薄弱。它需要我们不断丰富和完善面向21世纪的音乐教育。音乐教育的研究面临着一个又一个新的问题,如音乐教育如何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定位。如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过程中形成更加完善的音乐教育体系?21世纪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音乐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如何制定?高师音乐教育如何为基础教育服务?高师音乐教育学课程如何改革?如何培养和提高本科教师和科研团队的水平?音乐教育如何促进本土音乐文化、外来音乐文化教育和民族音乐文化的结合,进行跨音乐文化研究?如何将传统音乐文化教育与现代音乐文化跨时代融合?如何在重视本土和民族音乐文化的同时,在《共享世界》中吸收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文化?等一下。这些问题需要在音乐教育学的研究中进一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