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冤案,对他本人最大的损失和伤害什么?

现在,这个冤案可谓是众所周知,在这起冤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他本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一、身体上的疾病

在关押期间,造成他长期失去正常的家庭生活,生产经营被迫中断。羁押期间,因他坚持申诉被监狱严管、体罚,右眼因痛哭揉搓几乎失明。他的家人不能在当地生活,两个孩子分别在初中、小学毕业后辍学,他的三弟在此期间去世,对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在服刑期间因无较好的医疗条件,患病得不到救治,导致其眼病、皮肤病比较严重,需要长期治疗并可能构成伤残,这都对他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让他的生活遭受到了巨大的改变。

二、当误了大好年华造成了心理阴影

据悉,他被控涉嫌故意杀人罪期间,警方侦查时他被刑讯逼供,之后多次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累计关押5612天,当他再次出狱时,他已经不懂外面的这个世界。与世界格格不入。先是治疗胃糜烂,后来治眼睛、做手术,现在是治银屑病。吴春红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改判无罪。李长青此前曾表示,该案存在疑点,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吴春红投毒,投毒现场也未提取到与吴春红有关的证据。因为在坐牢的经历,他将无法在社会中立足,饱受他人的白眼,遭受精神的折磨。

三、受冤者的内心受到重创

在遭受了这么大的打击,根据吴春红的诉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误工费、补偿费、赔偿医疗费、赔偿伤残赔偿金等五项;并要求原审刑事案件的公安、检察、审判人员对其赔礼道歉。这些我们都应该尽量的满足他,给他一个合理的答复。在他看来他被关的不仅仅是16年,而是对司法的信任,也将对生活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