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方言以什么为代表
湘方言以什么为代表如下:湘方言的代表方言是长沙话。
湘语又称湘方言或湖南话,属汉藏语系汉语族,是汉语七大方言之一,是生活在湘江流域及其支系一带湖湘民系使用的主要语言。湘语分为新湘语和老湘语,新湘语以长沙话为代表,老湘语以娄底双峰话为代表。
湖南方言,也叫做湖南话,不等于湘语。湘语只是本地的代表性方言,其次是西南官话、赣语、客家话,湘南土话,瓦乡话。老湘语以双峰话为代表,新湘语以长沙话为代表。
湘语是湖南省最具代表性的方言,在湖南省分布地域最广,它主要分布在湘江、资江流域的40个市县。在湖南地区,湘方言使用的人口约3085万,占全国人口的3.2%。
方言戏曲:
祁剧
祁剧,比京剧的历史还早400年的地方剧种,旧称祁阳戏、祁阳班子,是湖南地方戏曲中流行地域最广、历史最悠久的一个剧种。
花鼓戏是湖南省各地民间小戏的总称。湖南各地花鼓戏名称有别,源流亦异,但其曲调唱腔都与当地人的山歌小调密切相关,唱词道白都使用当地方言,是当地人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因此,其流行的地域与方言的地理分布是大致平行的,可以相互证明。
湘剧
湖南省地方戏曲剧种之一,主要以长沙、湘潭为活动中心,主要流行于“长沙府十二属”(即长沙、善化、湘阴、醴陵、湘潭、湘乡、宁乡、益阳、攸县、安化、茶陵)湘南东部17个县市,江西与湖南毗邻的北起修水、南至吉安的各县,广东的坪石、岐门、乐昌、桂头、犁市、韶关等地。
当时民间习称为“大戏班子”、“长沙班子”或“湘潭班子”,一度被称作“长沙湘剧”。2006年5月,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