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神探副局长主动投案这件事,你有何看法?

? 首先来梳理事件的具体过程:14日上午,江西省纪委监委通报: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志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公开资料显示,丁志华出生于1969年,南昌人,198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进贤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等职,2013年12月出任南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此前,多家媒体曾报道丁志华的事迹,称其为?南昌神探?。南昌市公安局官网介绍,他长期战斗在刑侦工作第一线,他刻苦钻研公安业务,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安工作中,侦破了一大批重特大案件。先后两次被授予?全省破案能手?荣誉称号,1次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999年被授予?全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3年2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

?此处不禁有了疑惑:为何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我觉得究其原因是牵扯到利益问题,最终丁志华没有经受其诱惑从而犯罪。然而他应该经过内心的斗争,觉得自己确实做得违法乱纪的事情,就投案自首了。虽然我这里只是寥寥几句,但是我们可以了解到丁志华的内心还是坚持了初心,即使有一阵子时间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一码归一码,对于此当时人确实犯了罪,我们对其严惩不贷。但是我们应该从这件事中反思到自己是否能够在利益面前,而舍弃自己心中的正义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