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特·戴森总结的0-17岁儿童音乐能力发展的一般特征。

具体能力发展的一般特征如下:

1.学龄前儿童(0-4岁):这个阶段的儿童主要通过模仿和感知来学习音乐。

2.儿童(4-7岁):在这个阶段,儿童可以通过歌唱和打击乐器来表达自己的音乐思想。

3.儿童(7-12岁):在这个阶段,儿童可以通过演奏乐器和创作音乐来表达自己的音乐思想。

4.青少年(12-17岁):这个阶段的孩子接触到更高级、更复杂的音乐知识,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音乐的表现力和情感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