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已经去世好几年,妈妈要与跳广场舞认识的舞伴同居,你怎么办?
爸爸去世了以后,妈妈通过跳广场舞认识了一个舞伴。我觉得这种相识的人,不一定是感情最牢固的人,只不过是凭借着跳舞才认识的,如果说就结合在一起,是不是有一些太草率,是不是让子女为这个母亲感觉到担心,所以我觉得作为儿女的,一定会有这种想法的,因为自己的母亲能否享受到晚年的幸福是儿女们最盼望的,因此对待他们二次结婚的事情,儿女们自然要斟酌细致一些。所以说不同意的话也是事出有因,希望母亲也要自己的勤观察及了解,这样的话才能够找一个与自己脾气相投,能一心一意过日子的老伴儿。
妈妈和谁恋爱都可以,千万别跟跳广场舞的老头恋爱同居。
我邻居李姐姐,跳舞认识了一个教舞的男老师,两个人好上了,本来男老师早上的牛肉面有人管,这个李姐姐吃醋,就承包了男老师的早餐。
中午饭一般是男老师和女学员***餐,后来成了李姐姐和男老师的二人餐,李姐姐买单。晚饭和睡觉也就顺其自然了。
李姐姐有个毛病,喜欢晒,尤其喜欢晒他的马哥哥,就这位男老师,腰板挺的直直的,头也抬到天上,感觉好 搞笑 ,李姐姐觉得帅呆了。
有一次李姐带马老师去参加同学聚会,马老师平日见的大多是广场舞大姐,聚会看到的又不同,马老师露出本性,聊骚偷摸被人用脚踢开,后来摸别人屁股被人直接一个耳刮。
有人就直接对李姐说:李秀英,以后要来自己来,别带垃圾人来,我们不欢迎。
这个李姐不争气,就这样还迷恋她的马哥哥,还每天要盯着马哥哥,怕被别的舞伴偷偷约走,每天活的是搭钱搭人还要操不完的心。
这些都是李姐失恋以后亲口给我们哭诉,哭哭啼啼说老马被人骗了,被老妖精骗走了,哭的歇斯底里的。后来平静点以后才搞清楚,马老师胃口越来越大,不止吃饭喝酒抽烟的费用,衣服包包都换了,想要苹果手机,李姐心里有了小九九,花钱也扣扣索索了,马老师又和以前的老相好张大妈和好了,张大妈退休费比较高,一个女儿在国外,只是年龄大点,人胖点,但对马老师更好。
所以李姐伤了心,离开了公园的水兵舞圈子,才来找我们几个哭诉。
公园各种舞圈子我不清楚,因为不接触这个,大多消息是李姐姐平日聊天当笑话说说,这次受骗觉得压抑才告诉我们,前期热恋的时候我们压根不知道。
在我眼里跳广场舞的全是江湖人士,水太深,摸不透,正常人就别踏入江湖。有句话说: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给妈妈做做工作,可以找,找个正常过日子的,千万别找跳舞的老头,和你妈妈过日子,能保证以后跳舞只和你妈妈一个人跳?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吧。啥意思?这都是很自然的事,谁也阻止不了的。
根据题主所提供的信息得知,那男方是一个除了人以外,其它一无所有的主。既然是人家可以租房住,而你的母亲为了省钱让他住在你家,那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周瑜打黄盖,两厢情愿。
不过,你还是房子的所有者。可以心平气和地去和你的母亲来沟通,把你个人的想法全盘托出,让你的母亲拿出她的看法和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来。这样下来,有两种结果,你要有心理准备。
一是你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强势的人,根本就不听你那一套,我行我素,置你与尴尬境地,这是一种非常令人讨厌的结果。
另一情况就是你的母亲尊重你的意见,就和那个老头租房另住。但孩子有可能不会再帮你照管了。这有可能是你不愿看到的结果,但是,类似于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
还有就是你母亲体凉你们的难处,人虽搬出,心还在家。她会利用空闲帮你照看孩子,这是最好的结局。至于你不愿意让她与那个老头相处,既违情理又违法,只有顺其自然,也免得自找不自在。(2019/07/10)
王阿姨在婚内认识李叔叔的,两人因跳广场舞擦出火花,双双离婚在一起了,王阿姨有个女儿,王叔叔有个儿子,如今都已成家。
王阿姨与李叔叔在一起在一起后第二年,李叔叔因脑梗半瘫痪,王阿姨就不去跳广场舞了,在家伺候李叔叔,这一伺候就是十五年。两人抛弃原来的家庭走在一起,应该互相珍惜彼此的,可是事实上他们俩各有私心,彼此不信任,王阿姨觉得李叔叔总是偷偷给不务正业的儿子钱花,不给自己花,王阿姨出门时间不能太长,否则回家李叔叔就要追问她去哪里了,继而就是一顿争吵,所以王阿姨跟朋友一起吃饭,只能在家附近,还得朋友在电话里证明王阿姨跟她们在一起。
王阿姨说她过得很累,想要离婚,可是李叔叔不同意,还这样过着日子。
还有看到一些视频,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当着众人的面不自重不自爱,不由得让人对现代广场舞的出发点产生怀疑。当然,这种负面能量还是少数。
我们再回到问题,爸爸去世多面,妈妈要是另觅伴侣无可厚非,只要妈妈考虑清楚了,作为子女应该支持,现在你应该是支持妈妈的,只是心生疑虑,说白了就是心里不踏实。你们住的房子已经过户到你名下,这个不用担心,你只是担心他没什么收入,是不是贪图享受生活,才跟你妈妈在一起的,还有你打心底里觉得他只是个外人,也的确是外人,要怎么排除这种排斥感呢?以下给点小建议:
综合考虑,我觉得你可以暗暗观察妈妈舞伴的行为,是否是真心和妈妈在一起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嘛。适当用协议保护妈妈,保护自己的家。当然,希望结果是好的,要不然妈妈该有多伤心。
那挺好的啊,老人有自己的生活,特别是能找到一起生活的人,子女就轻松多了。
你是很幸运的,我的岳母在岳父死后一直单身,一个人生活,性格越来越怪癖,多少年我老婆每个周末都去陪她两天,但她还是不满足,把我老婆折磨的想死,没办法,我们准备送她去养老院怎么办?支持啊!你难道愿意看着你母亲孤苦伶仃后半生吗?你说你能什么都不干的陪她一辈子吗?做不到的话就不要再纠结这个问题了。为了让妈妈高兴幸福的度过后半生,为了让妈妈身边有个能照应她的伴侣。你不说主动的给她征婚就算了,即然她找到可心的了,你就支持她吧!祝福她吧!
这样做母亲也幸福了,也解决了你的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呢?什么是孝顺?妈妈把你抚养成人了,只要是她愿意干的事情,只要她高兴的事情,你就顺着她.支持她,这就叫孝顺。我周围有不少的再婚老人过的都挺好的,挺幸福的。养你这么大,不能只考虑自己不顾老人啊。你能一直陪着妈妈吗,能一日三餐跟她一起吃吗?子女有子女的生活,老人有老人的生活,这不是挺好的吗?
其实很多子女不同意,大多数并不是因为觉得那么大年纪丢人什么的,(毕竟都这个时代了)而是心里有了自己的小九九。比如赡养问题,遗产问题,子女问题等等。
先说赡养,子女赡养老人天经地义。亲爹活着不也要赡养吗,有人代替自己亲爹陪着你母亲,这对你没什么损失吧?难道你庆幸亲爹早亡给自己省心了?如果没有,那你并没有多付出什么,甚至还少了很多麻烦。为此不应该感恩人家愿意照顾你母亲吗?老人不像年轻人,忙忙碌碌,他们很容易就感到孤独了。孝顺的子女应该鼓励老人再找而不是成为他们再婚的绊脚石。
遗产问题,其实我最瞧不起的就是因为怕人分遗产而管束老人私生活的!老人养大你就是恩情,你有手有脚,甚至成家立业了居然还惦记老人一辈子攒下的家底?老人爱把钱给谁就给谁,你为什么要惦记?如果说亲爹妈宁可把钱给别人也不给子女,要不要反省下为什么?有的爹妈跟子女不亲,或者偏心,我觉得这都不是什么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你认为你有权利支配父母,凭什么?你爱他们是为了钱?他们不给你钱你就心里不平衡就觉得不用孝顺父母了?多么荒谬又自私的想法。你跟爹妈的亲情在他们养大你时就存在了,父母恩一辈子都还不完,你还想着再刮擦点东西不合适吧?
子女问题,老人没理由养了你还要帮你看孩子,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艰辛,都要扛起自己的担子,不要什么都指望父母,不利用到死就不算完。现在还有人巴巴的说不帮看孩子就不给养老,什么东西这都是!老人拼搏一辈子,帮你是情谊,不帮你也是本分,难道老人就是为你服务而生的?那样的话不如直接生了你就卖掉补贴下自己呢!
以上,我觉得,做子女的不要过度干涉老人生活,他们的选择与你没有利益关系。倒是老人,为什么会选择同居而不是结婚?还不是怕子女吵着怕人分钱?怕多一分责任?这时候子女不要给老人压力,要多替父母把关,毕竟渣男老了就是老渣男,绿茶老了也是老绿茶。奔钱奔房子去的,明确跟老人说,做子女的不图这些,但是不能让老人被骗完了人财两空。若真是能对老人好,这些也没什么,也许,老人宁可拿这些换自己老年有个伴。就好像苏大强。你跟他说清楚形式,他们知道你不反对他们再婚,自然会看紧自己手上的资本。
原谅我直话实说:都巳退休了,孩子也有了,为什麼还要找所谓‘舞伴’同居呢?对得住建立了一个家庭而辛劳了一生的孩子的爸爸或妈妈吗?(除非生前是家暴原因)否则:我(仅个人看法)认为是为老不尊,为老还浪,难怪受晚辈反感并讨厌!这样的家长(父或母)不觉得羞耻吗?让孩子在外失面的父或母亲不是好家长!为了自己的风流和浪荡不惜伤害离世的(夫或妻),难出囗一句:狗男交上狗女!没有好结果!(个人见解)勿喷
首先给妈妈一个建议是否真爱这舞伴。二你要认真去了解这个舞伴是否真爱你的母亲,如果要是真爱你母亲,身体 健康 ,舞伴的儿女也支持。你也要大力支持她们登记结婚。而不是同居。因为人上了岁数,生活上有些不便,如果有个伴互相照顾,互相扶持,互相体帖,有病时互相端个水拿个药不更好吗?儿女在孝你能天天培在她身旁吗?由其是夜晚。什么叫孝?顺者为孝,敬者为孝。我的母亲去世后,我就鼓励我的父亲再找个伴。因为我深知他的孤独寂寞,我们儿女又不能天天培伴他,有个人培伴他,俩个人说说话多好多快乐。我的母亲在天堂也会高兴的。
对于这件事,你觉得应该理性的看待。
首先,你爸爸去世好几年了,你妈妈有权利追求自己晚年的幸福生活。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妈妈的这位舞伴在养老院居住,认识你妈妈后想要租房和你妈妈一起住。从他这个想法上看,他是真心想和你妈妈好好过的。既然真心想要跟你妈在一起,那就让他和你妈办理结婚手续,这样对于老人来说显得正规一些,你妈妈也不需要忍受邻居的指指点点。
其次,在租房这件事情上,你妈妈选择带舞伴回家居住,不想在外面居住,众所周知,在自己家房子住肯定要比在外面租房舒服,通过你的描述,这所房子是你爸在世的时候买的,现在这所房子已经转到了你的名下,你不想让他们两个人居住。我觉得这件事情你可以跟你妈说清楚,你妈妈并不一定是想在这所房子里住,她只想住的好点儿,我觉得你完全可以在他们结婚后出一部分钱来让他们租条件好点儿的房子。
最后,对于这种“黄昏恋”,我们要替老人把好关,如果考察一段时间发现对方确实不错,再采取一些措施,不能刚认识几天就出去“同居”,恋爱中的女人智商几乎为零,我们要让自己的妈妈享受到恋爱的快乐,但我们也需要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你的母亲是个舞蹈爱好者,在跳舞中跟舞伴产生了感情。达到要同居的地步,如果对方单身有正能量的人,做为儿女的应该支持。不要认为跳舞的就不是好人,恰恰相反跳舞的人对生活是有追求的人,热爱生活,忠诚感情,负责任的人。
年龄大了虽然有时子女照顾在家,但不能总陪伴在身边,当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凄凉的孤独感就会产生。活着的人总不能活在已故人的身影里边,有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力。你的母亲既然找到了生活另一半而感到幸福和快乐,做为儿女为她们祝福而高兴!老的观念要铲除,新的观念要提倡。
我也是跳舞爱好者,亲眼所见这种情况不少,有的是双方都是单身,还有的是一方单身,情况不一样,组成家庭后过的都挺好,关建的是她她们有了***同的爱好和***同的话言!生活增加了欢乐,感情得到发展。早晚跳舞,白天写诗做画,唱歌练舞,像这样的生活不正是她们向往和所追求的吗?
我有个女徒弟,是我把她带到跳舞的这个圈子里,她有男朋友也是同居关系,她们的兴趣爱好不同,性格不投经常吵架,跳舞以后结交了一个男舞伴,和你母亲的上诉的情况一样她们走到了一起。自从她们在一起之后生活的非常好,感情也相当的好生活很幸福!她们感谢的对我说,多亏了你教会了我跳舞,我才有今天的好生活,让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未来,希望你的母亲也会这样幸福和快乐。
本来想让你,告诉你妈妈和那老头自己出去租房子住的,可是仔细一看,你的妈妈还得给你看孩子。那个老头儿也在帮忙,他们走了,你还真抓瞎。唉,想开点,就当免费找个看孩子的老头吧!
这种事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啥,你讨厌老头,很实在,谁喜欢这种人呢,何况是母亲的“新欢”,突然到你家里就住着了,而且,划重点,他没有收入,你们内心是嫌弃的。
但是,没办法,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事情既然发生了,你们也别抱怨了,往好处想,他的出现,
一是解决了你妈妈多年的孤单问题
二是他可能也在帮忙做家务,看孩子。
没办法,凑合着吧,过几年,孩子大了,你就可以让他们出去租房子住了。希望那时候,俩个老人,还互相能凑合吧!(也许不用你管,他们也会说散就散,比年轻人还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