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是凭借哪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

是。

2011年凭借小说《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是:通过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2月17日出生于山东高密,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亦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

1981年开始发表作品《春夜雨霏霏》, 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引起文坛极大轰动。1987年担任电影《红高粱》编剧,该片获得了第38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

扩展资料:

莫言作品具有强悍的暴力主义,发表于1986年的《红高粱》是一个初级文本,仿佛是一种原始的语典,收录了通奸(野合)、纵酒、砍头、剥皮等等基本暴力语汇。

它们是一种证词,以验证“民族的原始生命力”的存在。

之后莫言成为了坚定的酷语书写者,如《酒国》里的红烧婴儿,《筑路》中的剥狗皮,《食草家族》里的剥猫皮,《灵药》中的对死人开膛取胆,《白棉花》里的清花机搅碎人等等,莫言以独特的感官描写展示暴力带给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感受。

《檀香刑》是最能代表莫言暴力美学的巅峰之作,他在小说第九章《杰作》中用了一万四千多字描写了对钱雄飞的凌迟过程,莫言以他深厚的语言功底和惊人的想象力向读者呈现了一个鲜活生动、惊心动魄的酷刑场面。

每一次利刃的割戮和受刑者的呼痛,都汇聚成了一种话语的奇诡快感,流动在小说的语句之间,仿佛一种来自地狱的悲惨光辉。这不是卡夫卡式的阴郁的刑罚,而是一种混合着极度的虐待与受虐的肉体狂欢,犹如帝国没落前的最后的盛宴。

这样极致的暴力描写,令读者的评价也两极分化,不喜欢的人立刻扔书呕吐,喜欢的人则欲罢不能。正如莫言作品的英文译者、美国汉学家葛浩文所说:“《檀香刑》非常残忍,非常可怕,但你还是想看下去,看到最后,你会问自己为什么要看呢?”

参考资料:

莫言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