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警方回应称“怼网友”微博发布者不是民警,为何官微发表不当言论者均是“外人”?

公安机关的舆情应对向来都是以我为主,在人民警察的眼中,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都不能超越人民警察的监管权限,济南警方此次的官微发声,本意是对群情激奋的公众舆论产生震慑作用,没想到辱母杀人案的恶劣程度已经超出了民众的忍耐极限,此次恫吓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将济南警方拖下水,如此严重的后果,相信相关领导都不会去承担,在注重“证据”的前提下,让“外人”担责也就成为了绝佳选择。

在社交工具已经普及的当今社会,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公安等职能部门,都与时俱进的开通了官方微博和微信,这也是官微的由来,从理论层面来说,这对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是非常便利的,因此在上线初期赢得了公众高度赞许和肯定。但理想的丰满和现实的骨干往往是相映成趣的,当官微发表的言论引起公众争论,并且对相对应的政府部门不利的时候,已经习惯了推卸责任的职能部门必然会让替罪羊来承担,而临时工因为担责所付出的代价是最小的,因此也就当仁不让的成为了背锅侠。

官微的存在价值体现在为民服务这个角度,但很可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难通过这个渠道获取便利,相反,在民众切身利益遭受侵害时,却很难发现官微的声音,这种极为冷漠的存在形式,已经彻底伤透了民众的心,从这个角度来说,包括济南警方这样的官微,其存在已经成为了行尸走肉,或许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和展现单位政绩而存在,这种为了拍马屁而存在的官微,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没有任何价值和必要的。

在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编制外人员,在本单位遇到任何舆情问题时,往往会成为毫无争议的责任承担者,因为这种属性的工作人员基本不会付出担责的代价,最多也就是辞退,这种形式的惩戒无异于隔靴搔痒,据了解,所谓的辞退也只是权宜之计,等到舆论热度消退以后,一切又回到了路归路桥归桥的正常轨道,这种零代价的担责属性,也使得官微习惯于让临时工担责,因此很多官微才会频繁发表极具争议的观点,因为这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对这种现象的蔓延,公众也已经习以为常,一旦出现类似事件,即使官方没有给出回应,网友也会聊到临时工背锅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