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勇的个人履历

1955年1月12日出生;

1972年12月为盘山县古城子乡知青,团委副书记;

1974年9月在盘山县革委会知青办工作;

1980年1月任***青团辽宁省委组织部班干事;

1983年8月在辽宁省委党校学习;

1985年7月任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党委副书记;

1986年5月至1987年7月任朝阳市双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87年8月至1988年5月任***青团辽宁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8年6月至1989年11月任***青团辽宁省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1989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4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盘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盘锦市委副书记;

2002年4月开始担任朝阳市委副书记、朝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03年1月担任朝阳市委副书记、朝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4年3月担任朝阳市委书记。

2008年1月起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9年10月13日宋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

2009年10月22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勇因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1年1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勇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