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HBO出品的《罪恶之夜》?
这当然是一部值得影迷一看的作品,即使是在各种大片轰炸的2020年,当越来越多的罪案剧乐于以奇观和喜剧的方式增加吸引力,《罪夜之奔》却坚定地投向了另一端。它沉重、黑暗,用丰沛的细节和对于现实的敬重把自己置身于那些经典同类剧集的阵列,它让人想起《真探》第一季的稳固与嚣张,以及《谋杀》中渗透出的冷峻和绝望,它也更偏向于 社会 学说,而并非《心灵猎人》的理性归纳。
纳西尔-可汗作为出生于美国的穆斯林移民二代,一直是个谨小慎微的大学生,他偷偷开着父亲赖以谋生的出租车去往一个party,却意外在街上邂逅了一个女孩。药物、酒精和性,他们度过了疯狂的一夜,醒来之后,纳西尔却发现姑娘被杀死在床上,自己成为了唯一的嫌犯……这个原本可以高度戏剧化的设定却被巧妙又审慎地冷处理,案件变成了催化剂和触发器,它本身甚至被后置,每个被卷入者的生活和心思却被意外地晾晒。与其说,这是一场侦破 游戏 ,不如说是一次逃亡和越狱——不只从真实的案件与实体监狱中脱身,更是从人们的怀疑和偏见之中救赎自己。
《罪夜之奔》保留了原作《司法正义》的故事框架、人物性格、细节设定,乃至出场模式,但轻轻地转换就不动声色地把那个残忍的凶杀案植入了更加复杂的背景——嗑药乱交的穆斯林男孩儿杀害了一个白人女孩。无论案情多么复杂,无论这其中的真相与地缘政治和恐怖主义到底有无关系,但凶嫌的种族出身和文化背景仍然会迅速吞噬掉其他所有细节,像癌细胞一样凸显自己。这场凶杀案瞬间激发了“后911”时代的一切想象。某种程度上说,《罪夜之奔》敏锐地用一个刑事案件切入了这个时代的病灶,抵达了人们恐慌、不解又不便言明的心理部位。
《罪夜之奔》决绝地拉暗了色调,它从夜幕开场,并有意识地将所有故事纳入黑夜。此后的段落,绝少出现阳光与天空,所有情节几乎都发生在暗夜或者封闭空间——气氛压抑的住宅、凋败破旧,散发着毒虫和妓女气息的警察局以及危险环伺的监狱。
优秀的影视作品无法被彻底还原成文字,正如同真正的文学无法被有效地改编,《罪夜之奔》就是如此,它遍布细节——那种只能用视觉呈现的细节——肮脏的水洼倒影出戴着手铐脚镣的囚犯队列,破损墙壁的特写以及值班警察呆滞、冷漠又充满敌意的脸。这些细节让隐喻与象征并存。这是大多数商业化美剧的反面,一个更切近现实的美国和纽约,人们疲倦求生,有些东西在沦丧,有些东西在滋长。
所有人,包括主角在内,都近乎丑陋,他们肥硕或者枯干,穿着不合身的衣服。警长博克斯低垂着肩膀,散乱着半秃的头发,律师John Stone穿着大两号的风衣,搭配着凉鞋,用一根筷子挠着长期不愈的脚癣……他们亲切又真实,如同大多数普通人,都是和生活负隅顽抗的同类。
这一切都让人想起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纽约,那位律师就如同马修-斯卡德附体,落魄又执着,是旁人眼中的寄生虫和垃圾,但有着自己的道德观,他最初把为纳西尔辩护当做意外捞到的一桩合适的生意,但不久之后,这却激发了他内心的正义。他比那些日后出现的,布置了各种“鱼饵”抢生意的同行金牌律师都要正义,后者看似为正义而战,但总有着秘而不宣的目的。而他本人却愈发剥落掉所有势利,淬炼出一些真诚。影影焯焯地,John Stone会让人想到《绝命律师》中的索尔。他身上混杂着一切经典角色的影子,标准的硬汉派侦探故事的变型,不堪的外表,隐秘的过去,被冷漠包裹的炽热的心脏。这一切都被戛纳影帝约翰·特托罗激活。他的脚患是底层生活的见证,成为了这个原本应该体面的职业最微妙的反讽,他是一个被主流鄙夷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和凶嫌纳西尔同病相怜,都被 社会 排斥。他对于后者的帮助,成为了对自己的救赎。只是,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罢了。
如果说英剧《司法正义》所做的是聚焦,那么《罪夜之奔》所做的就是发散。英剧从第三集开始就聚焦于法庭的质证,而美剧则不急不缓地展览每一个人背后的生活——嫌疑人的父母,从母文化的桎梏和政治动荡中逃亡到多元化的美国,却意外成为了“后911”时代的可疑对象,他们用全部经验处理这个突如其来的灾祸,却仍然不知所措,其实他们只是掌握了英语,根本没有进入文化。冰冷的法律系统、巧舌如簧的律师乃至同族人的逼问,他们两人只能沉默以对。与此同时,律师和警察的生活也因为这个案子被纵深剖开,强装的坚强和幽默,都在这个棘手的案件面前,一败涂地。
像所有优异的罪案故事一样,那个神秘又残忍的案件成为了一面镜子,它能映射出人们心中深藏的很多面向,人们在探究真相的时候,也在探究自我,有人被它伤害,有人却也因它获救。就如同主演之一约翰·特托罗所说,“这里没有英雄,也没有反派。你能看到每个人的精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