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看待音乐的独家版权
10月26日,65438《人民日报》刊登了对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的采访,引起热议。
国家版权局提出网络音乐作品要充分授权,避免独占权,这是为了我国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正确对待“排外”。
如何看待国内“独家版权+再许可”的版权模式?
与欧美音乐市场成熟的行业环境不同,中国音乐行业长期处于不完善的版权环境中,比如监管的缺失,用户版权意识的缺失,这意味着中国很难像欧美那样采取全平台的授权方式。其实中国的音乐市场在几年前某种程度上就是这样的。但令人尴尬的是,“各平台的歌都可以听,但很多都是未经授权的盗版音乐”。
因此,在中国音乐正版化的过程中,除了国家政策引导外,数字音乐平台更青睐独家购买版权内容形成版权库,再通过发行的方式将内容转授权给第三方平台,即“独家版权+转授权”的中国转授权模式。
独家版权模式一方面解决了音乐权利人授权和收取版权费用渠道分散的问题。通过授权信誉好、市场影响力大的平台独家使用,再通过平台的发行渠道拓展市场,既降低了交易成本,也有助于提高权利人获得版权费用的可能性。唯一授权的科目,让它更容易,更有针对性。
另一方面,良性竞争可以促进音乐市场的有序发展。独家版权+分授权的模式使得各个音乐平台的竞争力不断提升,优质资源得到合理分配,用户获得高品质的音乐享受,付费习惯逐渐养成。音乐家也有今天的价值。
在中国的数字音乐行业,转授权现在是行业常态。获得优质音乐作品独家授权的平台,往往会以合理的价格考虑其他平台的oauth2.0,而不仅仅是紧紧握在自己手里。没有一家版权公司希望自己辛辛苦苦获得的音乐内容被封闭在一个单一的平台里,所以分享和传播才是最好的结果。自2065 438+05 QQ音乐与网易云音乐达成版权转让以来,出现了不少行业转让的案例,比如今年年初滚石唱片的版权也转让给了百度音乐,9月份腾讯音乐与阿里音乐的相互转让。另外,虽然没有消息,网易云音乐和太合音乐的独家音乐内容也已经转让。
在阿里应用分发平台的调查中,96.7%的用户会因为尊重音乐版权而愿意付费下载版权音乐。国内音乐市场逐渐形成良性发展趋势,音乐付费时代已经到来。在“独家版权+分许可”模式的驱动下,开启了中国音乐版权开放共享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