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melody ~?怎么理解~

我们可以把声音分为三类:发音、乐音和物体音。没有声音,不仅人类无法生存,所有生物也无法生存。

人类文化是人们共同创造的,所以每个人都可以分享文化成果。音乐文化也不例外,它是人类的共同语言。

“气质”一词的解释应该是:用数学方法计算物理振动的声学;用数学方法计算物体振动时声音的频率关系;音乐旋律音阶中标准高度之间的关系。

在人类没有语言交流之前,人们在一起抓一只大的野生动物时,用自己的叫声或吹喇叭来表示自己的地理位置,音调比较高。这是最古老的旋律。

在古代的夏商时期,人类通过各种自娱活动和直觉判断,创造了许多乐器,如圆号、牛骨笛(只有两三个音)、芦管笛等等。人们在乐器演奏中创造了旋律。这些旋律虽然没有经过计算,但其可听性是由人耳直观判断的,产生了“1”、“3”、“5”、“6”等相对音高的旋律。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和人们对音乐的认识有限,其旋律并不固定。

那么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初步理清旋律的呢?可以说是在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芦笛(称为钹)出现并普及,人们可以同时吹奏两根、三根甚至更多长短不一的笛子。芦管笛子同时发声,哪些芦管相对音高好,哪些不好?所以优美和谐的芦笛(长短音高不同)留着以后模仿。从此,人们发现笛子越长,声音越低;短笛管发出高的声音。根据今天的音律验证方法,我们可以知道,古人对使用协和芦笛管的音程保留如下:以一定管长的八度、纯四度、纯五度音程为标准音;其次,以纯四度管长为基础制作八度、纯四度、纯五度的协和笛管;然后,基于纯五度管长度,制作了八度、纯四度和纯五度的协和笛管...中国出土的殷墟甲骨文(约公元前1401至公元前165438)中有“和”的记载。“和谐”的前身是萧声(十三苗至十七苗)。可见笙的历史至少在三千年前。既然有“和声”这种器乐,就一定有旋律。从古至今,笙的旋律调式都是以传统的四度、五度、八度和音为基础的。可见,在这一时期,中国古代的四、五、八度相关的节奏产生了。这种四度、五度、八度调音法在今天的器乐调音中仍有实际应用意义。

请看一下四度、五度、八度循环和旋转宫殿的调音方法图表:

没有声音就产生不了旋律,声音来自振动。当我们用发音体(如琴弦或竹筒)通过外力使其振动时,最早的声波是基频音,最容易让人听到,然后根据其部位振动产生很多泛音。因为三次泛音之后的泛音很弱,人耳不容易分辨。请看泛音图:

当一件乐器发出1(Do)音时,实际上存在一个“规则泛音系列”(在每一个物体声音的泛音系列中,都有波腹和波节,只有当波节不发声时,波腹才会发出声音)。

中国的五声音阶(公、商、角、正、于)大概建立于商朝(约公元前16世纪)。通过人类在艺术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于”的前身是芦管笛,发展起来的。音乐家们经过无数次的实验,确立了某一种管为基准,用四度、五度、八度律来调制长短不一、音高和谐的芦管笛子,从而产生了“1”。这时,音乐家们发现,芦管笛子的长度与旋律的比例是9、8、7、6、5。即长9为公音,上音为公音的8/9 (9: 8),角音为(9: 7),签音为(9: 6),羽音为(9: 5)。从这几份的比例来看,古人做了一个计算方法来确认五声音阶中的每一个音,这是史书记载的中国最早的音律计算方法。

在古代,五声音阶建立后,许多高低不一的音调被一个主音连接起来,有了互代的规律,音调就产生了。当时的音乐主要有三种调式:清音调式(羽调式)、平调式(宫调式)、横调式(尚调式)。

公元前770年左右,《周礼·春节》官方记载乐师“奏六音、六和、五音、八音、六舞以致鬼神……”,礼记?李云记载:“五音、六律、十二管也是宫”。

综上所述,“五音”是所有古乐的主体,“六音”是由“五音”发展而来的。即:宫、商、角、签、羽、变宫“7”在“六律”的基础上,古人将其发展为“七律”。发展的方法还是用五度法则。春秋战国末期,古代乐师充分利用“四五八度旋宫”的方法,进行了一次重大的法制改革。“十二定律”产生并被使用。其名称为:黄钟1、#1、太簇2、嘉钟2、# 3、钟路4、#4、#5、易泽#。同时产生和使用了“二十四法”和“纯粹法”,产生了“三百余法”。

当时还没有“简谱”和“线谱”的发明,所以在决定“音名”时,是由宫廷乐师决定的。虽然当时已经出现了十二温,但是由于大部分乐器无法演奏十二温,而且音乐体系太多,作曲家也没有完善的作曲方法,所以十二温并没有在民间广泛流传。

经过无数音乐家2000多年的实践,证明五度律、纯粹律、十二平均律三种音乐节奏的运用是比较完善的,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

在民间弓弦器乐的演奏中,让人在听觉上感受到和谐、自然;“纯律”具有和弦音与纯净和谐音相结合的特点,因此在和声效果突出的多声部音乐中被广泛运用;“除了八度外,十二平均节奏在各个层次之间都不够纯粹,但对于键盘乐器来说是唯一最好的旋律。

目前中国民族管弦乐队的乐器都是用440Hz左右的振动频率作为A音。其可行性是各种民间乐器的生产厂家大多以440Hz的振动频率作为A音标准。近50年来大型民族管弦乐团的演奏实践证明,十二平均律的应用适合演奏大型现代音乐作品。

在民间器乐的团体演奏中,如广东音乐《五架》的演奏,使用了广东音乐传统的、特殊的旋律,中国北方的民间“吹歌”,江南苏杭的特色音乐《江南丝竹》,都属于民间器乐的团体演奏,使用了当地传统的特殊旋律。即“在演奏不同历史时期的民间器乐团体时,使用了具有地方传统特殊性的特殊音律”。而当用民间弹拨音乐和弦乐演奏当今外国器乐的合奏和合奏时,用纯法演奏更为合适。

可见,气质是各层次音阶之间的标准高度。因为人对各级音阶的记忆不强,既看不到也摸不到各级音阶的高度。但我们可以通过对音律的理解,强化人们对音程标准高度的概念,从而在演奏和演唱中体现音阶的标准高度。

旋律的宽度理论上是无限的,但人耳能接受的乐音范围是有限的。专攻音乐的音乐家,分辨率约为15hz-18 khz;在我国民族器乐的应用中,乐器发出的基频振动一般为25 Hz-8000 Hz。在民族管弦乐队的器乐演奏中,声强也是有限的,一般在30 dB-10 dB的范围内。

在音乐的旋律中,一般理解乐器发出的15 Hz-220 Hz的范围为低频,392 Hz-2000 Hz的范围称为中频,4000Hz以上的范围称为高频。每一个民族管弦乐队的专业演奏者,不仅要听到自己乐器的声音,还要要求自己听到别人演奏的声音,以便及时调整音量。另外,在演奏中,气质的标准高度是通过人的心理主观想象和记忆来实现的。

在相同的声压(声强)下,人耳对中频会感觉较强,而对高频音和低频音感觉较弱。因此,在民族管弦乐队现场音乐会的演奏中,要不断调整高低乐器的演奏,防止声音的掩蔽效应,以适合观众在器乐演奏中充分体现音乐。

音律的运用是民族乐团必须遵守的规则。纵观几千年来音律的产生和发展,是从古到今,很多音乐家一直在追求音乐的完美,做一个总结性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