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和文学写作的区别
公文写作和文学写作的区别如下:
一、功用性不同。
1、文学写作是为抒发作者主观感情,反映现实生活, 进行艺术创作而写的。是以审美为宗旨,往往是能够带动让人情绪变化。
2、公文写作是为了处理公务和事务而写的。是以实用为宗旨,是要传达撰写者、组织的信息。
二、真实性不同。
1、文学写作为了阅读效果,不可能对现实生活100%还原。
2、公文在真实性上要求严格,必须达到100%还原。
三、表达方式不同。
1、文学作品要表达作者思想,更侧重于抒情。为塑造形象、人物以及细节,又要有细节描写;或借景抒情;或动静结合的描写。
2、公文写作没有抒情的表达方式。写作风格要客观,实事求是。不能有抒情,不能带有个人主观的
感情色彩。较少运用描写及抒情。
四、表现形式不同。
1、文学写作鼓励创作性, 文学写作个性张扬、形式灵活、写法多样。
2、公文写作的程式化特点比较明显。写作格式化思维明显,逻辑性强,结构严谨,有固定的和惯用的体式和格式。从公文文面格式处理上看, 公文格式具有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