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你要走
大院里的广播响了一天了,军中绿花、老兵你要走、还想再当一次兵……?
兄弟,我们不哭?
记得很早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兄弟,我们不哭]。讲的是二战时期在德国集中营中一群美国大兵的故事。在他们面对纳税的枪口的时候,那个美国上士紧紧握着那个列兵颤抖的手说;兄弟我们不哭;那一刻深深的打动了我,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从容?我想象不出也不愿去想。?
每个男孩成长的时候都有他的英雄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渴望自己在哪一天成为英雄,漫漫的长大了,我才明白世间原本没有英雄,特别是在我成为一名军人以后,我更加坚定自己的想法。我并不想成为一个英雄,也不可能那么容易成为英雄。我所有的战友一样,我所有的兄弟一样,我们只是默默做出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为别的,只因为我们和别人不一样,只因为我们穿着庄严的军装,只因为我们头顶闪闪的国徽,血红的肩章,还有那一份属于自己沉甸的誓言和荣誉。?
记忆总是飞散的,总是需要我去漫漫收拾才能把我的记忆联系起来。我就是这个样子的,脑海深处总是会浮现那一张张淳朴熟悉的脸.常常在梦里回到过去,回到我们的过去。因为那是我们的,属于我和你的军旅人生。?
很多人都以为我们没有泪水,很都人都以为我们忘记了泪。的确很多的时候我们自己都以为我们的泪已经干涸了,在很多次的任务中,我们表现都很出色,我们不哭,受了伤也不哭,死了也不会哭。因为我们还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可是在面对我们要分别是时候,我们都会流下眼泪,那才是真正的泪,因为我们还有着正常人的情感,虽然嘴上说着;兄弟我们不哭,但是在那一刻我们都忍不住流下了属于自己的泪。舍不得,舍不得和自己朝夕相处生死与***的兄弟,舍不得曾经和自己摸爬滚打患难与***的兄弟。
下面来了解下退伍老兵的待遇: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