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蜀渝东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重庆市巴蜀渝东中学是经奉节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教委主管,具有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实施独立核算和独立管理的股份制民办学校。为满足全县高中教育发展需要,学校拟于2009年9月正式开办高中教育。

 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一、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德才兼备,书面考试与课堂考核相结合;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生物 合计

 三、招聘条件

 1、2009年毕业的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在校学习期间,专业课无补考。

 5、大学学习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或专业课一、二等奖,或一、二等奖学金等毕业生优先。

 6、大学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和处罚。

 7、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2009年毕业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不占上述指标。

 四、招聘办法

 在奉节县人事局和教委有关同志参与指导下,按重庆市、奉节县人事局公招要求和程序,参加重庆巴蜀中学本部组织实施的招聘考试、考核。

 (一) 报名时间及要求

 1、(1)2008年12月28日工作时间内:三峡学院

 (2)2008年12月29日工作时间内: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

 (3)2008年12月30日工作时间内:文理学院、西华大学。

 (4)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可直接到重庆市江北区鲁能巴蜀中学行政楼二楼报名或电话报名。

 联系人:王老师,办公电话:67988300

 2、未设报名点的其他高等院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到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应聘。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考试和考核均不收取费用。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学生证于2009年1月2日工作时间内在鲁能巴蜀中学行政楼二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要求

 1、考试考核时间:2009年1月4日。

 2、考试考核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鲁能巴蜀中学。

 3、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课堂考核。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查核实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县教委审核,并报县人事局审批。

 (二)被确定为拟聘人选者与用人单位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完善相关手续。

 (三)报到、体检和考核

 与学校签定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于2009年8月10日,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就业协议书到县人事局报到。报到时接受县人事局的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8月12日体检。体检结合本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 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 试人员承担。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四)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事局会同县教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应聘岗位。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 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 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执行奉节县人民政府《奉节府函[2004]92号》文件“人事关系保留在重庆市奉节永安中学,聘用和管理权归重庆市巴蜀 渝东中学,并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县人民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 金,对巴蜀渝东中学予以扶持,其标准为学校实有学生按编核定的教职工档案工资的总额”。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 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 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