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二十七 列传第一百八十六(3)

《春秋传序》曰:

 天之生民,必有出类之才起而君长之,治之而争夺息,导之而生养遂,教之而伦理明,然后人道立,天道成,地道平。二帝而上,圣贤世出,随时有作,顺乎风气之宜,不先天以开人,各因时而立政。暨乎三王迭兴,三重既备,子、丑、寅之建正,忠、质、文之更尚,人道备矣,天运周矣。圣王既不复作,有天下者虽欲仿古之迹,亦私意妄为而已。事之缪,秦至以建亥为正;道之悖,汉专以智力持世,岂复知先王之道也。

 夫子当周之末,以圣人不复作也,顺天应时之治不复有也,于是作《春秋》,为百王不易之大法。所谓"考诸三王而不缪,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先儒之传,游、夏不能赞一辞,辞不待赞者也,言不能与于斯尔。斯道也,唯颜子尝闻之矣。"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此其准的也。后史以吏视《春秋》,谓褒善贬恶而已,至于经世之大法,则不知也。

 《春秋》大义数十,其义虽大,炳如日星,乃易见也。惟其微辞隐义、时措从宜者,为难知也。或抑或纵,或予或夺,或进或退,或微或显,而得乎义理之安,文质之中,宽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权衡,揆道之模范也。夫观百物然后识化工之神,聚众材然后知作室之用,于一事一义而欲窥圣人之用心,非上智不能也。故学《春秋》者,必优游涵泳,默识心通,然后能造其微也。后王知《春秋》之义,则虽德非禹、汤,尚可以法三代之治。

 自秦而下,其学不传,予悼夫圣人之志不明于后世也,故作《传》以明之,俾后之人通其文而求其义,得其意而法其用,则三代可复也。是《传》也,虽未能极圣人之蕴奥,庶几学者得其门而入矣。

 平生诲人不倦,故学者出其门最多,渊源所渐,皆为名士。涪人祠颐于北岩,世称为伊川先生。嘉定十三年,赐谥曰正公。淳祐元年,封伊阳伯,从祀孔子庙庭。

 门人刘绚、李吁、谢良佐、游酢、张绎、苏昞皆班班可书,附于左。吕大钧、大临见《大防传》。

 张载,字子厚,长安人。少喜谈兵。至欲结客取洮西之地。年二十一,以书谒范仲淹,一见知其远器,乃警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因劝读《中庸》。载读其书,犹以为未足,又访诸释、老,累年究极其说,知无所得,反而求之《六经》。尝坐虎皮讲《易》京师,听从者甚众。一夕,二程至,与论《易》,次日语人曰:"比见二程,深明《易》道,吾所弗及,汝辈可师之。"撤坐辍讲。与二程语道学之要,涣然自信曰:"吾道自足,何事旁求。"于是尽弃异学,淳如也。

 举进士,为祈州司法参军,云岩令。政事以敦本善俗为先,每月吉,具酒食,召乡人高年会县庭,亲为劝酬。使人知养老事长之义,因问民疾苦,及告所以训戒子弟之意。

 熙宁初,御史中丞吕公著言其有古学,神宗方一新百度,思得才哲士谋之,召见问治道,对曰:"为政不法三代者,终苟道也。"帝悦,以为崇文院校书。他日见王安石,安石问以新政,载曰:"公与人为善,则人以善归公;如教玉人琢玉,则宜有不受命者矣。"明州苗振狱起,往治之,末杀其罪。

 还朝,即移疾屏居南山下,终日危坐一室,左右简编,俯而读,仰而思,有得则识之,或中夜起坐,取烛以书。其志道精思,未始须臾息,亦未尝须臾忘也。敝衣蔬食,与诸生讲学,每告以知礼成性、变化气质之道,学必如圣人而后已。以为知人而不知天,求为贤人而不求为圣人,此秦、汉以来学者大蔽也。故其学尊礼贵德、乐天安命,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以《孔》、《孟》为法,黜怪妄,辨鬼神。其家昏丧葬祭,率用先王之意,而傅以今礼。又论定井田、宅里、发敛、学校之法,皆欲条理成书,使可举而措诸事业。

 吕大防荐之曰:"载之始终,善发明圣人之遗旨,其论政治略可复古。宜还其旧职,以备谘访。"乃诏知太常礼院。与有司议礼不合,复以疾归,中道疾甚,沐浴更衣而寝,旦而卒。贫无以敛,门人***买棺奉其丧还。翰林学士许将等言其恬于进取,乞加赠恤,诏赐馆职半赙。

 载学古力行,为关中士人宗师,世称为横渠先生。著书号《正蒙》,又作《西铭》曰:

 乾称父而坤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幼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恂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惟肖者也。

 知化则善述其事,穷神则善继其志,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恶旨酒,崇伯之子顾养;育英材,颍封人之锡类。不弛劳而底豫,舜其功也;无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体其受而归全者,参乎;勇于从而顺令者,伯奇也。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女于成也。存,吾顺事;殁,吾宁也。

 程颐尝言:"《西铭》明理一而分殊,扩前圣所未发,与孟子性善养气之论同功,自孟子后盖未之见。"学者至今尊其书。

 嘉定十三年,赐谥曰明公。淳祐元年封郿伯,从祀孔子庙庭。弟戬。

 戬,字天祺。起进士,调阌乡主簿,知金堂县。诚心爱人,养老恤穷,间召父老使教督子弟。民有小善,皆籍记之。以奉钱为酒食,月吉,召老者饮劳,使其子孙侍,劝以孝弟。民化其德,所至狱讼日少。

 熙宁初,为监察御史里行。累章论王安石乱法,乞罢条例司及追还常平使者。劾曾公亮、陈升之、赵抃依违不能救正,韩绛左右徇从,与为死党,李定以邪谄窃台谏。且安石擅国,辅以绛之诡随,台臣又用定辈,继续而来,芽蘖渐盛。吕惠卿劾薄辩给,假经术以文奸言,岂宜劝讲君侧。书数十上,又诣中书争之,安石举扇掩面而笑,戬曰:"戬之狂直宜为公笑,然天下之笑公者不少矣。"赵抃从旁解之,戬曰:"公亦不得为无罪。"抃有愧色。遂称病待罪。

 出知公安县,徙监司竹监,至举家不食笋。常爱用一卒,及将代,自见其人盗笋箨,治之无少贷;罪已正,待之复如初,略不介意,其德量如此。卒于官,年四十七。

 邵雍字尧夫。其先范阳人,父古徙衡漳,又徙***城。雍年三十,游河南,葬其亲伊水上,遂为河南人。

 雍少时,自雄其才,慷慨欲树功名。于书无所不读,始为学,即坚苦刻厉,寒不炉,暑不扇,夜不就席者数年。已而叹曰:"昔人尚友于古,而吾独未及四方。"于是逾河、汾,涉淮、汉,周流齐、鲁、宋、郑之墟,久之,幡然来归,曰:"道在是矣。"遂不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