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酒后驾车的具体事例
酒后驾车的具体事例:2012年10月25日午夜,内地知名演员王志文在上海街头被上海警方查获酒驾。根据警方当天公布的处理决定,王志文将面临罚款、扣证、记分的处罚。
2011年5月1日7时许,草蜢成员蔡一杰独自驾驶房车沿香港薄扶林沙宣道行驶时控撞到邮筒与水龙头,蔡一杰受轻伤。但因其酒精测试超出标准,被警方带返警署调查。
2010年5月5日,央视名嘴撒贝宁邀电影频道主持人经纬一同出行吃饭,因酒后驾车在北京三里屯附近被警察抓获,被一次性扣除12分。
2009年6月25日,胡彦斌驾驶一辆大型越野车,撞上一辆蓝色出租车,使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3人受伤。事故之后,胡彦斌逃离现场,第二天才到交警队协助调查。最后,胡彦斌被处行政拘留7天、罚款700元的处罚。
2006年12月13日凌晨,武打明星吴京在北京朝阳区三里屯附近醉酒驾驶,被交警截查。经酒精测试后,发现其酒精含量超标,朝阳交通支队对吴京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暂扣驾驶证5个月、罚款18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
扩展资料:
酒后驾车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