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想曲、协奏曲、小夜曲、梦幻曲等有何特点?
狂想曲
(Rhapsodie)一种技术艰深且具有史诗性的器乐曲。原为古希腊时期由流浪艺人歌唱的民间叙事诗片断,十九世纪初形成器乐曲体裁。其特征是富于民族特色或直接采用民间曲凋,如李斯特的19首《匈牙利狂想曲》拉威尔的《西班牙狂想曲》等。
协奏曲
(Concerto)指一种由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协同演奏的大型器乐作品。它的特点是独奏部分具有鲜明的个性和高度的技巧性。在音乐进行中,独奏与乐队常常轮流出现,相互对答、呼应和竞奏。独奏时,乐队处于伴奏地位,会奏时,独奏乐器休止,完全由乐队演奏。古典协奏曲的奠基人是莫扎特。协奏曲一般分为三个乐章:第一乐章是热情的快板,多用奏鸣曲式,音乐充满生气;第二乐章是优美的、抒情的慢板,音乐带有叙事风格;第三乐章是欢乐的舞曲,音乐蓬勃有力,活跃奔放。在第二乐章结束前往往加有独奏乐器单独演奏的华彩乐段,以表现高度的演奏技巧。
在现代协奏曲创作中,也有以花腔女高音独唱(无词)与乐队的协奏的声乐协奏曲。
小夜曲
(Serenade)原指傍晚或夜间在情人的窗下歌唱的爱情歌曲体裁,所以曲调常是亲切抒情的。在十八世纪末开始出现多乐章的重奏或合奏曲的小夜曲,则是为当时的达官贵族餐宴时助乐用的,曲调较轻快活泼,而与爱情无关,属于室内乐体裁。
梦幻曲 (Fantasia)一种含有浪漫色彩而无固定曲式的器乐叙事曲。原指一种管风琴或古钢琴的即兴独奏曲。十八世纪末叶起,幻想曲遂成为独立的器乐曲,如格林卡运用俄罗斯民间音乐写成的管弦乐曲《卡玛林斯卡亚》幻想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