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小学歌唱教学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新课程标准下的小学歌唱教学

表演的基本要求是一个实用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演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信的歌唱能力、演奏能力和综合艺术表现能力,开发学生的表演潜能和创造潜能,使学生能够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情感,与他人交流,让学生在音乐实践中享受美好的愉悦,受到情感的熏陶。

内容演唱

标准1 ~ 2级

参加各种唱歌活动。

知道唱歌的正确姿势。能够响应指挥动作和前奏。

能够根据节奏和曲调,以自然的声音和表情独唱或参与合唱。

可以用不同的力度和速度来表达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背4 ~ 6首歌。

标准三至六年级

愿意参加各种唱歌活动。

知道正确的歌唱姿势和呼吸方法,并在歌唱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和前奏曲做出恰当的反应。

能够以自然的嗓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独唱或参与合唱和合唱。

能够对自己和别人的唱功做一个简单的评价。

每学年能背4 ~ 6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