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被人恶意干扰造成事故后为什么还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斗气车时有发生,很多人因为一时之气和其他车辆你来我往,互不相让,运气好相安无事,运气不好就会酿成悲剧。

北京的这起事故就是开斗气车导致的,作为引发事故的人,法院判处小轿车司机寻衅滋事罪是合情合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规定,小轿车司机符合以下情形: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在公***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受伤的行人毕竟不是小轿车司机撞到的,作为公交车司机,就算小轿车司机对他挑衅,他也有义务保障车上人员安全,同时观察路上具体情况,从视频中不难看出以小轿车的高度,公交车司机应该看得到斑马线上的行人,一定是自己心里也带着气,所以才忽略掉行人的安全,退一步说,如果公交车司机能够不和轿车司机发生这样的摩擦,停下来冷静一下,也许这悲剧也不会发生。

这让我想起前些年网上很火的一句话:

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

我的叔叔今年51岁了,他就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开了几十年车的他,心态越来越好,类似斗气车的事情他偶有遇见,记得有次吃饭的时候,叔叔聊到斗气车的经历,有次开公交车,一辆白色小轿车的车主压着他的车开,让他无法加加速,特别难受,同时也尝试过慢慢更换车道,对方仍然压着他走。

因为公交车超车会更不安全,他权衡了一下就先跟着小轿车,到了公交车站,他多停了一会儿,小轿车司机慢慢的越来越远,不知道是觉得叔叔不和他斗气很没劲还是真的要拐弯,小轿车司机在下个路口居然转弯走了。

这应了那句老话: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开车总能让人出现一些无明业火,你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发火,就是很烦,心理学上称之为“路怒症”,通俗的说它就是带着愤怒去开车,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脏话、手势等等。

我个人觉得大多数人都有“路怒症”,只不过分为轻重罢了,清晰点的,遇到有技术差的司机时,他就会摇下车窗破口大骂,我记得我的姨父就是这样的,因为他开车技术比较不错,每次坐他的车,遇到有新手或者菜鸟,他就喜欢大声的对着对方破口大骂,我猜在行车过程中,风加上距离,对方应该是听不清的,哈哈!

我的父亲就稍微内敛一些,不会这么强烈,一般情况下遇到开车不爽的情况他不会直接骂对方,而是自言自语的宣泄情绪,一般都是自家人听一下,并且讨论一下对方错在哪了就这样过去了。

流浪地球里有句很有名的话: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希望每个人在路上都能带着清醒的脑子开车,不要开斗气车,这样是于人于己都不利的,也希望我们的城市能更加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