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交响乐的主题和音乐特征

大多数早期交响乐都有三个乐章和三个结构。海顿对交响曲的结构做出了重要发展,他第一个将交响曲确定为四个乐章。第一乐章采用奏鸣曲式和快板。这是一种适合表达戏剧内容的形式。这三个部分分别称为“呈现部分”、“扩展部分”和“再现部分”。演示部门有两个基本主题。主位和副主位多为从属、从属、相对或同音。“发展部”是用各种手段改变和发展“呈现部”中的两个主题,是音乐形象中矛盾和冲突的中心;“再现部分”是“呈现部分”的主题再现,但这里主题和副标题在调性上是统一的,以便最终出现在主旋律中。作为附加部分,“介绍”有时加在“介绍部”之前;“结尾”有时加在“再现部分”之后,这是古典交响乐第一乐章奏鸣曲式的典型结构。

交响曲的其他三个乐章没有第一乐章复杂,通常是慢板或行板,浪漫或变奏曲。都有歌曲一样的抒情特点。在第三乐章中,经常使用小步舞曲、华尔兹舞曲或带有舞曲性质的和声歌曲;第四乐章往往以快回旋曲或回旋曲奏鸣曲的形式形成快乐的终曲。

大多数交响乐都没有标题,只有少数有标题。交响乐不一定是四个乐章,有少于四个的,也有多于四个的。现代作曲家创作交响乐时,不受乐章数量和结构形式的束缚。有些人甚至写出多达十几个乐章的“交响乐”,而没有奏鸣曲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