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惠远自控技术有限公司是个骗子公司
是的,我也上当了。
我叫***,男,1962年出生,汉族,农民,家住西平县焦庄乡朱坑村七组。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美好的理想和追求,我也不例外。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在党的惠民政策下,我也外出闯过、打过工,拼搏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想回到家乡干一番事业。2002年秋,在外漂泊多年的我回到家乡,拿着在外挣来的血汗钱,又贷了一些款,办起了一个小型榨油厂,2003年开始生产。创业的日子虽然很艰难,但是挣到了钱,这时觉得遇到再多的困难,吃再多的苦也没什么。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到了2006年秋天。听一个朋友说,现在炼生物柴油是个好项目,属于废物再利用节能项目,也就是用泔水油和地沟油做生物柴油。当时考虑这类项目一是国家提倡,二是环保,三是能赚钱,于是我就开始考察市场,联系设备。跑了几个生物柴油生产厂家看了看,又到几个生产机械设备的厂家谈了谈,由于当时手中资金紧张,几个厂家设备太贵,我想再等等。这时经人介绍认识了赵彦彬——郑州惠远自控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见了面以后,他就说这种设备他们公司也能安装,比其他厂家的价格便宜,并保证质量过关,能让我很快收回投资。经过几次面谈,我也就相信了他。在2006年8月18日,他来到我厂,我们签订了一份10T/D生物柴油项目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郑州惠远自控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生产、安装、调试设备,40天安装完工调试生产。
为了尽快上马这个项目,合同签订后我立即把以前的老设备都拆除了,开始安装他的设备。可是设备一安就是4个多月,在安装期间,我一直催促他快点安装试机,后来我也看出他对这个技术不是太懂,设备安装结束后,他也不敢来试机。我就找了其他厂家的人来试机,来人一看就说这设备根本不行,从那时起他一次也不敢再来了。我虽多次给他打电话,但他就是不来。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想起了用法律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于是2007年5月27日,我把郑州惠远自控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到了西平县人民法院,2007年9月10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决赵彦彬赔偿我损失***计人民币243670.16元,这时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真理,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就在判决书下达15天内,赵彦彬提起了上诉,又等了几个月,2008年5月25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发回西平县人民法院重审,个中原因是当时赵彦彬有一个亲戚在省粮厅工作,给市法院有关人员打过招呼。
2008年11月12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又重审了我们的案件,当时法庭调解,说让我把没给赵彦彬的尾款押到法院,让他调试设备,我同意了,他说商量一下,就这样不辞而别,法院无法调调解。
2009年3月3日,西平县人民法院民一挺把判决书下达给我,我一看就傻眼了,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我这来回三次的官司一打是两年多,最后等来的加过就是让我看不到真理的存在,我想问一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就是一个宣传口号吗?他有人有关系就能没有正义没有真理吗?法院可以颠倒黑白,让法律失去公正吗?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为了生物柴油这个项目和由他引发的官司,我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并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用光了,我现在是一无所有,吃饭都成问题,银行还天天找我要贷款和利息,我的一切理想都化作了泡影。第一场开庭和判决让那个我看到了正义,看到了真理,看到了公平,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第二场开庭和判决让我想了很多,在某些人那里真理也会变,黑白也能颠倒。在人民心中法律是最公正的,法院是最讲理的地方,可是现在连法院也不讲理了,法律不公正了。我想问一问,还有讲理的地方吗?我们老百姓有理的应该找谁说去?难道旧社会说的老百姓屈死不告状,同样适用于我们社会主义新社会的今天吗?
期间为了生活,也为了进一步打官司,迫于无奈,经人介绍,我只有出高利息跟李铁军——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贷了20万元的款。后来李铁军担心我赖账不还钱,再加上他老婆史春香——一个人民教师的怂恿,他就在没有任何法院判决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带领一群人闯入我的厂里,并且不经厂里任何人的同意砸开大门,暴力拆走厂里价值30多万元的机器设备。事后,我向公安110报警。110在接到报警后,感到现场收集证据,录制口供。根据这些证据,我向法院提起了侵权诉讼。诉讼后,李铁军利用职权之便,逼迫焦庄派出所将现场收集到的证据注明为不能使用,还将录制的口供强行删除。
我现在已经被这两个人还有法院逼到了绝路,如果不是想到了家里的孩子,我可能早就走上了不归路。我真的不知道所谓的正义与公平到底何在,我觉得人这一生创业虽然难,但是可以迎着困难上。在多大的困难面前我也没有退却过,想不到我受了骗,受了这么大的经济损失,竟又遇到了这么不公正的法官。这些都让我绝望,我失去了对生活的信心,失去了活着的支撑。
朗朗乾坤,青天白日,可是有谁,真正的能做到公平,公正,还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