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一种终将学会的生活方式

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只孤独的刺猬。

01?越是孤独,越是狂欢。

不要迷茫,不要受困于爱情,不要害怕未来,不要怀念过去。据说孤独有十个等级,李米更喜欢347。一个人坐在咖啡厅,一个人在电影院,一个人看海。其实有些事情是不需要刻意逃避的,因为无法避免的,比如孤独,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一种习惯。李米说,她小时候喜欢下午和晚上偷偷骑着小绿在奶奶背后,一口气从城东骑到城西,到巷口耳语几句,喂饱老张家的胖橘猫才走。

多交朋友,少谈恋爱。

李米在20岁之前或多或少有点自闭。不喜欢笑,不喜欢说话。高中时的同桌沈,大概是上天送给她的天使吧,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爱笑,爱说话,话匣子一打开能聊三天三夜,心地善良,朋友很多。她偏爱李米孤独的固执。从认识李米的那天起,她就说要带李米走出孤独的圈子。半年后,渐渐开始笑了,至少抹去了李刺猬的称号。因为李米性格孤僻,她的同学偷偷给她起了这个绰号。直到快毕业的时候,哭着和沈说再见,才知道他可爱而又毫无意义的名字。已经快两年了,临别前,李给沈打电话,讲述她和的故事,一个不眠之夜。

孟凡是她认识的第一个男朋友。李米曾经视他为世界的中心。那时,李米为他做了许多蠢事。他比李米大两岁。李米高大一的时候,正忙着高考。只有周末晚上他才会带她出去散步或者看电影,更多的时候他会在咖啡厅刷题。李米一年365天都趴着睡,简单又美丽。李米非常明智。她从不抱怨或向他要时间。她做的最多的大概就是在他没时间吃早饭的时候给他端来黄油面包和热牛奶,在他和大海搏斗的时候和一只小猫坐在旁边看他。也是在那个时候,她和咖啡店里的小猫成了好朋友。李米喜欢他的认真和进步。那时候,她只希望时间越来越慢,静静地在这一刻;也可能更快,更快,她可以去他的大学找他,然后整天腻在一起。

终于,该来的来了。六月底,孟凡将去他最喜欢的城市上学。诚然,李米为他高兴,也为自己难过。李米只能信守诺言,熬过剩下的两年去找他。每次李米的生日和圣诞节,他都会回来。李米的一切都按照协议进行。两年后他会去他的城市找他,然后我们一起感受其他地方的春夏秋冬。只有最后一个圣诞节他没有回来,也没有像以前一样打电话回来解释缺席的原因,但他在平安夜的最后一个小时收到了一封长信,信中大致说他忍受不了异地的痛苦,遇到了更合适的女孩。他无法忍受李米的过度理解,他对李米更加内疚和退缩。总之,这一次,他不得不放手,希望李米越来越好,找到更好的人。

李米还是很懂事的,没有哭,没有回复,只是看完信后删除了所有的联系方式。高考前六个月,李米因病缺课六十天,搬出学校,在外面租房子住。她会在晚上拿着妈妈藏的酒和自己说醉话,也会学着电影里对着窗户大喊,希望他会突然出现在窗前。我也在大雨中奔跑,想去他的城市问问为什么。最后,我不得不湿着回到我的房间。我放洗澡水的时候发高烧晕倒在卫生间,直到整个房间都被淹了。房东姐姐无奈破门而入,将她送医院抢救,才重见天日。

陈岚终于在离开李米学校45天后收到了学校的停课通知,并从国外赶回来找李米。她可能知道些什么,或者她可能知道李米不会说什么,如果她不解释,她也不会问太多。只有当我看到日渐消瘦的李米时,我才忍不住带着这个倔强又令人心疼的女儿偷偷哭泣。在最后的十五天里,她带李米去了另一个城市,去吃美味的食物,玩得开心。虽然李米一路上仍然很少说话,但至少她感觉到李米正在逐渐调整自己。最后,在送李米回学校的前一天晚上,她和独自生活了20多年但几乎没有交流的女儿一起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李米起得很早。我留了一张纸条,简单的一句话: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还是会勇敢的活着。太阳又升起来了。

李米回到学校,松了一大口气,并成功地完成了他的余生。只是最后,她去了南方,一个离孟凡最远的城市。从此南北茫茫,再也不对视。

?沈有一个故事。她从不提及她的过去,但她对每个人都微笑。在她离开之前,她告诉李米要多交朋友,少谈恋爱。

03?不发疯不生存

别人笑我疯,我笑别人看不透。众所周知,李米是个不合群的人。她让大学生活变成了朝九晚五的生活。三点一线,舞蹈室,咖啡厅,酒吧。李米怀念这位大山般的男人。我父母在他们五岁的时候离婚了。两个人都是工作太忙,缺少对方的陪伴,互相抱怨,最后分道扬镳。我妈妈是芭蕾舞演员,一个精致美丽的女人,但她的梦想因为一场意外而破碎。李米是她的寄托。爸爸离开后,李米的生活只有妈妈、芭蕾、65438+2月底的汇票和敷衍的生日问候。她已经习惯了十几年,也许是环境的原因,很少和唯一的母亲交流。

她更着迷于下午空荡荡的舞蹈室,随着悠扬的歌声翩翩起舞,随心所欲的释放自己。妈妈从来不催她回家,所以她不着急。她花两个小时在舞蹈室,一个小时在咖啡厅,因为zoo家的小哺乳猫大概是她最好的朋友,每次去都愿意依偎在她怀里。李米沉迷于依赖的感觉。更何况我终于逃离了母亲,来到了一个新的城市。面对所有奇怪的事情,李米完全对礼貌充耳不闻。

?早上,她喜欢自己一个人在尸体房里飞。虽然走芭蕾这条路是她母亲梦想的延续,但她也是发自内心的享受。她喜欢父亲在她七岁生日时送给她的那双酒红色芭蕾舞鞋,并且陪伴了她很多年。它更像李米的孪生姐妹,舒适实用,形影不离。

李米是这家咖啡店的常客。老板娘很有故事,每天下午都在酒吧抽烟,会给她留一个靠窗的角落,几分钟后给她端来一杯摩卡。李米可能会拿出笔记本写点什么,或者戴上耳机打个盹。老板娘从来不催她。天冷的时候,她会给李米一条卡其布披肩。总之他们没说过几句话却像认识十年的老朋友一样熟悉。李米有时觉得她比她母亲更重要。

晚上九点三十五分,会准时出现在一家名叫“杜”的酒吧。它在三环外,李米是这里的一个朋友。也许他心情好的时候会跳个芭蕾。两年前李米过生日时来到这里。她喝醉了,跌跌撞撞地走上舞台,一把抓住主唱麦。她歇斯底里地唱了一首英文歌《五百英里》,赢得了掌声。后来,他和阿正成了好朋友。他是酒吧老板兼主唱。阿正的酒吧没有多少红尘,也不嘈杂,也不冷清,所以很有成就感。大部分人都是常客,这里更像是世外桃源。阿正说她很高兴来到这里,她可以随时在他的舞台上随着他的民歌跳芭蕾。

?李米知道阿正人非常友好。但是,我做不了恋人。

04?知天下而不知天下。

李米喜欢一个人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听歌,写作,也许写日记记录自己的心情,或者每天乱七八糟的所见所闻。她并不觉得那些无厘头的东西不好,反而很珍惜这些沉默的性格朋友。总比一个人失眠发呆好,因为她害怕彻夜难眠的无助,害怕陷入空虚的无力感。筋疲力尽总比苍白无力好。

三观不一致,连朋友都没有关系。慢慢的,慢慢的,她可能越来越安静了。不是她不敢和别人交流,而是那些成见太明目张胆了。她只是单纯的屏蔽了嘈杂虚伪的环境。30平米,只要有耳机,有音乐,有文字,就够了。比起物质需求的不完整,我更害怕精神食粮的匮乏。事实上,对于合适的人选,李米也是毫无保留,互相欣赏,和侃侃谈得来。毕竟难得遇到一个有趣的灵魂。

沉默是最有力的反击。不经意间戴上了清高的头衔,更有甚者,被摔了个稀巴烂。有人说二十出头想太多没意思。她不争辩,不解释,笑而不语。因为它要求它是外行人的常识。她知道,通晓世事,不谙世故,才是最好的生活态度。毕竟年纪轻轻就善良,就无所畏惧。

生活在春天的刺猬是世俗的,敬而远之,没有时间,独立于世。?人要么庸俗,要么孤独。往往,孤独是整个世界,所有的人,所有的历史,是一种最终要学会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