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注销自己名下的车

汽车注销需要先到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将报废车辆拆解回收,然后拿到相关的回收凭证后到有关部门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以下是个人车辆报废的具体处理方法:

1、准备报废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准备《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等资料;

2、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带着个人的车辆行车证,到交警队申请,注销只有两个可能会给注销,是报废车辆或者过户车辆。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车辆注销: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灭失;

3、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4、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

以上情况都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去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如果车辆不在本人手里了注销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因失窃被盗:那就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机动车灭失证明给你,你可以带着该证明去车管所注销;

2、因经济纠纷:因为经济纠纷,造成车辆不在你手中,只能去法院起诉,等拿到判决书再去车管所办理销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