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六火”是什么?

《诗经》里没有所谓的“六火”,只有“六义”。“赋、比、兴”、“风、雅、颂”合称为“六义”。

《诗经》分为格调、雅俗、赋三个部分。“风”是各诸侯国的曲调;《风雅》是周宗地区积极向上的音乐;“颂”是祠堂祭祀的喜悦。《诗经》的艺术手法概括起来就是“赋、比、兴”。

一般认为,体、雅、颂是诗歌的分类和内容主题;赋、比、兴是诗歌的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根据音乐的不同来划分的,赋、比、兴是根据表现手法来划分的。

赋、比、兴的运用是《诗经》艺术特色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有许多争论。简而言之,傅说的是真话,即诗人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有关的事情用直白的方式表达出来。比较是一种类比。将一物与另一物比较,诗人有技巧或情感,用一物作比喻。兴是触物激词,客观事物引发诗人情绪,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多在诗的开头。在诗歌创作中,赋、比、兴常常并用,共同塑造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诗人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