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大爷打麻将数钱时猝死,家属向牌友索赔40万,能胜诉吗?

70岁的大爷帅某跟牌友们邀约去张某开设的棋牌室搓麻,一直打到下午5点左右,眼瞅着快到吃饭的时间了,几人便商量先散局,下回再约,帅某意犹未尽,还在兴致勃勃地数钱,其他人也一样,准备走了但还在清点桌上的钱,忽然间意外发生,只见帅某数钱的手抖了起来,旁边的人还以为他只是兴奋,再一看发觉不对劲,因为帅某抖得停不下来。

70岁大爷打麻将数钱时猝死,家属向牌友索赔40万

见状牌友们连忙劝他坐下休息,别太累了,哪知帅某坐下后仍然显得很不舒服的样子,别说手,好像全身都不听使唤了,几名牌友和棋牌室的老板心知不好,急忙拨打120,又联系了帅某的家人,随后帅某被紧急送往了医院救治,不幸的是经过转院出院多个环节老人家还是身亡。

帅某的家属悲痛之余,认为如果不是打麻将事件,老人也不会猝死,棋牌室老板和牌友都应该承担责任赔偿,于是一纸诉状将几人告上法庭索赔40万,对此几名牌友和棋牌室老板张某都没法认可,牌友们说,他们事先完全不知道帅某身体有不适,脑出血、高血压等病史。

老人的家属能胜诉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棋牌室的经营者,张某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负有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至于如何判断其是否尽到义务,要看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或经营中特定操作规程的要求;

除此之外,善良管理人在同类交易情形下,需要尽到通行的注意义务,这些是必要的衡量尺度,至于牌友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张三和李四一起打牌,李四输了钱,心中不爽,于是将赢钱的张三打了一顿,张三本来就有疾病,被这么伤害后刺激病发,不治身亡,这种情况下,即使李四事先不知道张三有疾病,其行为也是不当的,存在明显过错的,因为打人会导致对方受伤甚至死亡是常识认知。

本案中帅某与几人相约打麻将,并非必然导致猝死结果的活动,而且牌友和张某事先不知晓帅某的身体情况,也没有实施推搡和辱骂等可能导致帅某发病的危险行为,帅某发病无法被证明是因牌友故意刺激、张某安全保障义务没尽到等外部原因引起。

老人的家属并没有胜诉!

帅某发病后,棋牌室老板张某和牌友都出于社会良善价值观的要求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张某作为经营者救助行为符合其管理和控制能力,也符合一般人的救助反应,两方都不存在过错,所以帅某家属的主张是没有足够依据支持的,经当地法院审理,原告诉求被全部驳回。

一般的侵权责任,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4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不是说出现伤残甚至死亡的损害结果就一定要找有交集的人担责,那样司法的公正就成了空文,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帅某猝死令人痛惜,但不能一昧“死者为大”,法院的判决明辨是非也受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