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儒家对音乐的态度

“美”(其最重要的本质是“乐”)与“善”(即符合孔子“仁”的政治思想)的结合,是孔子基于对音乐的体验而提出的对音乐的基本认识和要求。《礼乐记》说:“乐者乐(乐)。君子以其道而乐,小人以其欲而乐。”

乐首先能给人带来愉悦感,这是音乐美的基础。孔子对此非常重视,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因为这也是孔子把音乐作为教育手段的基础。但是,正如乐书在《史记》中所说的:有乐者,所以戒乐。君子以谦为礼,以损为乐,岳如此。

所谓“和”,其实是指各种异质的和谐统一,各种对立的消解。音乐的作用在于与人的心灵和谐。当然,只有“美”与“善”统一起来,有“仁”与“乐”的音乐才有这样的功能。强调“美”与“善”、“仁”、“乐”的和谐统一,是孔子为人生艺术最重要的基础。

儒学作为中国固有价值体系的体现,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总的来说,尤其是先秦时期,儒家虽然是影响最大的学派,但也只是百家中的一家,与其他百家没有隶属关系。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中国人世世代代只教四书五经。在中国的基因里,责任(以天下为己任)、忠孝(仁义礼智信)、宽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伦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思想,都是儒家思想和专制统治相结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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