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对母女饿死在家中多日,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情发生在2020年的8月26日,当时位于福州台江区的凤凰新村,同时患了精神疾病的80多岁的母亲和46岁的女儿,被人发现双双饿死在家中。事情之所以会被认为如此蹊跷,就是因为在此之前,这双患有精神病的母女俩人,一直以来都有亲戚好友给其送饭,就很突兀地发生了这种事情,所以说在很多人看来:都表示难以置信。

事后记者了解到,母女二人之所以会双双饿死在家中,大概有两方面的嫌疑。第1个嫌疑就是:之前负责给母女二人送饭的固定亲戚,在一段时间之内并没有履行送饭的流程,简而言之,母女二人之所以会饿死,就是因为亲戚没有给她们送饭;第2个嫌疑就是:按照亲戚的说法,亲戚一直在送饭,可每次送饭只把饭菜送到了门口,我女儿人在没有拿到饭菜的前提下饿死家中。

(一)送饭菜之人,应该对其追究责任吗?

对于送饭送菜之人而言,我们需要搞清楚:长此以往负责给患有精神疾病的母女俩人送饭的“送饭菜之人”,到底履行的是义务还是承诺,如果说在此其中存有雇佣关系的话,那我觉得母女二人的死,其实完全可以向送饭菜之人问责。这是在有雇佣关系的前提之下,拿了别人的钱,自然要尽心尽力替别人办好事。

再者而言,既然整个事件当中已经认定“送饭菜之人是饿死母女的亲戚”,那就极有可能履行的不是义务,而是身为亲戚朋友之间的意识。《甄嬛传》当中曾提到的一句话:“选择帮助你是情分,不帮助你是本分”,身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母女二人的亲戚,难道就有义务每天持续不断地、按时按点地给其送饭送菜吗?

如果这名送饭菜的亲戚朋友不在的话,那么是否会有另外的亲戚或者亲朋好友,会更加义务意愿地承担起给母女二人送饭的责任。我们大家所要了解到的是:饿死的这对母女,母亲已经80多岁的高龄,女儿也已经年近半百。所以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如果这名固定的送饭之人不在的话,那么谁又会把这份送饭送菜的爱情和责任继承下去?

(二)母女二人双双深患精神疾病

据说被饿死的这对母女:在没有人给其送饭之前,还经历了一个这样的过程。母亲80多岁的高龄,已经患有精神类疾病很多年的时间,在此之前,这位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的女儿,在其精神疾病程度较轻的时候,就已经终日伺候在母亲身边,无微不至地对母亲进行照顾。可当精神疾病初步在女儿身上蔓延开来的时候……

女儿终于沦落到和母亲同样的地步,母女二人生活在一起,只能是惨兮兮的相依为命,两人同时患有精神疾病,女儿病情轻微的时候,还可以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可当女儿的精神疾病蔓延开来的时候,女儿的生活都无法自理,在此前提之下,母女二人只能是艰苦度日。因为精神疾病的病情实在太重,母女二人的明天真的不知道有什么保障!

“亲戚送饭送菜”这点确是事实,事情发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当地群众都对此有自己的看法:就是因为2020年上半年疫情太过严重,所以在那段时间里,负责给母女二人送饭的亲戚生怕感染疫情,于是便把饭菜送到了母女二人的家门口。不再把饭菜亲自交到母女二人手里,这样也好,母女二人尽管患有精神病,但对饭菜还是能够识别的。

所以,亲戚为了防止疫情感染,把饭菜送到母女二人门口,这种做法没有错误。毕竟母女二人的去世,也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三)母女二人双双饿死的源头:究竟是精神病,还是人性使然?

如果那位送饭的亲戚。能够持续固定的把饭菜放在母女二人的门口,那么母女二人在可以识别饭菜、能够自由行动的前提下。自然是不会以饿死收场的。毕竟在此之前就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亲戚都是把饭菜送到门口,然后有母女二人自行到门口取饭菜来艰难度日,即便如此,母女二人也能够保持温饱,所以生存下去不是难题。

可是母女二人之所以饿死,是因为这位送饭菜的亲戚的举动和态度在后来发生了改变。之前还是送在门口。之后就有一段时间不再给母女二人送饭了,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就是因为亲戚没有给送饭,最终导致了母女俩的饿死家中。据说母女二人饿死家中数天之后,才因为身体发臭的味道被左邻右舍察觉发现。

这大概就是这件事件的所有过程,大家有没有从这件事情当中找到一个不算是很普遍的社会现象呢?母女二人患有精神疾病,确实是他们二人饿死的主要原因;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难道送饭的亲戚就没有责任可负吗?可以这样说,送饭不是义务,送饭是种情分,既然不是本分,那就没有必要强制、固定、定时去给他们两人送饭。

感言

而是身为亲戚,自当对母女二人的周身情况有所了解,那么多天不去送饭送菜,也不见母女二人出门讨饭,一点消息都没有的情况下,真不知道那位送饭的亲戚,内心当中到底是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