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败家子
小富由勤,大富由命。
这次的主角没有中彩票,也不是拆迁户,他的发迹,只是因为捡到一个有点奇怪的乌龟壳……
一:出了名的败家子
这个事发生在明朝成化年间。
当时的苏州府长洲县,也就是现在的苏州市,有一个出名的败家子,姓文,名实,字若虚。
本来文大少继承了偌大的家业,为人也聪明伶俐,幼时更是有相士,断他日后必为巨富。可他就不斗鸡走狗,风花雪月,反而早早就晓得坐吃山空的道理,偏要学人做生意。
结果江湖险恶,时运不济,做一桩赔一桩,折腾了好几年,不仅把自己的家底赔光了,连带着跟他合伙的,给他当伙计的都折了进去。文大少因此在当地也就成了“大名人”了。
突然想起某人的一句话:我逃亡20年,除了炒股,从来没有做过错事……
人生呀,有时候不折腾才是最好的选择。
二: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正所谓“风吹鸡蛋壳,财散人安乐”,加之文大少没有父母妻儿,孑然一身,活着就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恰好听说有个此前一起玩过的哥们,现在从事“国际贸易”的张老板,正四处串联,聚拢了四十多人结伙出海,文大少就动了“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念头。
说是“国际贸易”,说白了就是“走海跑船”,虽然利润很大,可也担着泼天的风险,在当时,普通老百姓不到万一,是不会想着这条路的。
这其一,是明朝自太祖朱元璋开始,就颁布了禁海令,一直到隆庆朝才“开海”;而在成化年间,所谓“海上贸易”都是属于“走私”,抓到是要牢底坐穿甚至砍头的;
这其二,以当时的远洋航海条件,尤其是民间普通百姓结伙拼船的,,基本上走一趟海,这条命就相当于交给龙王爷了—至于是衣锦还乡,还是船毁人亡,全看龙王爷的心情。
好在张老板为人仗义豪爽, 听到文大少的请求,立马同意给文大少船上留个座,包吃包住,不仅如此,张老板私人还给已经身无分文的文大少,一两银子做本钱,让他置办点货物,也不空跑一趟。
文大少拿着一两银子,满大街乱晃,什么热销的瓷器绸缎,那是想都不要想的。最后索性全买了水果摊上新上市的橘子,置换了百十斤。文大少也没想着靠这个赚钱,就想留着船上解解渴,补充补充维C,顺便在船上给大家伙分分,混个好人缘。谁知一上船,大家伙看着几大箩筐的橘子,个个脸色古怪,更有不厚道地取笑揶揄道,文大少置办的宝贝来了!文大少臊的满面通红,只字也不好意思提让大家吃水果的事了。
三:一两银子换一个橘子,中不中?
文大少跟着船漂了三五日,期间各种晕船艰辛按下不提。终于到了一个叫做吉零国的地方,其他同伙都轻车熟路,下船找当地土著交易。唯有文大少百无聊赖待在船上,担心橘子闷坏了,赶紧把橘子都摊开在船上晾晒一下。
结果,竟然意外引来当地土著围观,这个地方人从来也没有见过橘子呀。也是合该文大少时来运转,有个吃货实在馋得紧,竟然用一两银子换一个橘子,尝个鲜。这一尝不得了,还要把他橘子全部包圆了,说是献给头领,二两银子换一个。就这样文大少做梦似的就赚了一千两银子。
当然,如果仅是这样,也就是点小钱,回去搞辆中档车就没了,真正的一夜暴富还在后面。
四:好大一个乌龟壳
吉零国交易结束,回程的时候,不幸遇见风暴,海船被吹到一个荒岛上。得了笔横财的文大少,归心似箭睡不着,在岛上瞎逛,又被他遇见一个乌龟壳,稀奇的地方在于,这张乌龟壳非常大,足有一张床大小。
文大少想着,不管咋样都是个稀罕物,回到苏州也能跟街坊邻居吹个牛:哥也是出过海的人。于是解了自己的裹脚布,硬生生把这张乌龟壳给绑了拖回船上,众人取笑打趣不提。
待到第二日,风暴歇了回程,抵达福建,惊喜才真正来临。
五: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福建这边有个波斯胡商,大抵就是这些走私海客的收购+经销商,其他人的货物也就呵呵而已,唯独见到文大少带回来的乌龟壳两眼放光。竟然愿意出五万两银子天价收购,文大少自然是千肯万肯。
这波斯胡商还设身处地为文大少着想,回到苏州数千里路,带着五万两银子着实不方便,顺带让文大少花了五千两,买下当地一处市中心繁华地段的绸缎庄,再加一处宅院,索性就安居在此。文大少想到自己在苏州孑然一身,而今随缘而来的财物,也只管心安处是故乡了,于是欣然同意。
不仅如此,波斯胡商还很厚道地承认自己占便宜了。将这个大乌龟壳的原委道来:
原来龙生九子,其中之一称为鼍龙。鼍龙活一万年,才能蜕下背上的龟壳,乘风化龙。
而这龟壳有二十四条肋骨,对应二十四节气,每条肋骨中间都有一颗硕大的夜明珠,是无价之宝。
末了,还好心地提醒了文大少一句:就这其中一颗珠子,就足以卖到五万两的价钱了。
纳尼?这里足足有二十四颗呀?不过事已至此,文大少倒也想得开,本来就是天降富贵,自己能得这五万两,已经足以称得上一夜暴富,
做人,最重要的是知足,不是吗?
六:尾声
文大少从此就在闽中,做起了他的富家翁。娶妻生子,开枝散叶。不仅如此,此后再做生意,竟然顺风顺水,不久就成为闽中巨富。文大少每隔几年,才回到家乡苏州走一遭,会会旧相识。一直到万历朝,文大少家族仍然富甲一方。
同是出生苏州的才子冯梦龙,就自幼听过文大少的传奇故事,后面把它记载在他的《初刻拍案惊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