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刘公岛2023年免费政策
为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65438年6月20日,威海研究出台《2023年促进消费政策措施》,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促进消费全面回升。威海2023年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有21项,涵盖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餐饮娱乐、政府采购、金融等多个方面。通过发放消费券、奖励补贴、减免景区门票等方式,做好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培育发展新消费,抢占消费新赛道。券的发放1。汽车消费券的发放根据《关于促进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海市商务局等五部门〔2022〕27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支持个人消费者在威海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买新车并取得牌照(二手车除外)。2023年上半年,威海发放小客车消费券1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分担。2.安排400万元发放文化旅游惠民券和威海市级文化旅游券,用于补贴文化创意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点、星级酒店、精品民宿、旅游线路等文化旅游产品的消费,策划“山海千里行”、“威海手工体验”等主题活动。鼓励威海各区、市、开发区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惠民,对效果好、影响广的消费季主题活动给予补贴。3.发放惠民信用券的资金为50万元,根据海北分数发放不同面额的券。鼓励和动员企业和商家对海北积分高的市民推出积分兑换、优惠减免等信用激励措施。4.发放餐饮券威海发放500万元餐饮券,加快餐饮业复苏,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分担。促进商业流通的繁荣和发展。鼓励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精心组织实施“畅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打造商旅风、衣食住行、娱乐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有效提振了消费信心。安排654.38+0万元用于企业举办对消费市场有突出贡献的消费促进活动,每次活动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安排资金654.38+0万元,对连锁商业企业设立的24小时营业的商店、饭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6.采取措施促进餐饮消费回升,安排资金1.7万元举办“千里山海,探威海”特色美食评选活动,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餐饮促销活动,促进商旅文化消费融合发展。安排1万元资金,鼓励商业企业设立预熟食品专区,组建预熟食品联盟,举办预熟食品产销对接活动,引导预熟食品行业良性持续发展。7.鼓励电子商务直播活动促进消费,拨款20万元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直播,对规模大、影响力强、示范作用好的予以奖励。安排资金20万元,对组织承办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直播活动促进消费不少于3次、一年内培训不少于12次、人数超过1000人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8.力争扩大规模以上零售企业规模,安排资金654.38+0.5万元。对2023年零售总额排名前10、增速超过山东省和威海市平均水平的规模以上零售企业,根据零售档次给予50万元至65438+万元不等的奖励。9.支持开展首店、首秀、首展,支持引进全球、全国、省级品牌,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会、首秀。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威海开设的第一家门店的装修、租赁费用,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威海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秀的场地租赁、设备、建设、宣传费用。每次店铺(活动)补贴支持不超过5万元。10.支持韩国、日本商品配送中心发展并安排资金400万元,对进口消费品经营者、进口商品仓库、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等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和补贴。组织相关企业参加重点贸易促进活动、展会、宣传推介活动等。,并为相关活动和展位费提供支持。丰富文化旅游消费活动11。实施景区门票减免。2023年6月5438+10月21日至3月31日,威海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收首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实行首门票5折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地区综合消费。根据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安排200万元对参与减免门票的景区进行奖励。12.提升全要素旅游参与度,提升千里山海自驾旅游道路服务体验,加快帆船游艇产业发展,探索开发多元化海洋旅游产品,实现海洋休闲与陆地自驾的有机结合。完善“爱在威海”四季文化旅游品牌产品体系,加强全要素旅游资源整合,打造全时空、全年龄旅游目的地生态圈。对参与度高的区、市、开发区、单位进行奖励和补充。13.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完善公共文化场馆功能,安排资金1万元,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场馆、博物馆、非遗场馆等。免费开放或开展文化旅游消费活动,对在省文物局成功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开放运营补贴,对新建公共文化空间、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非遗作坊项目根据活动情况给予奖励。14.加快发展旅游住宿业,积极引进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加快度假酒店集群建设,鼓励旅游饭店和星级酒店提档升级。培养威海B&;B& B,宣传B&;b质量和体验市财政将根据游客入住情况对星级酒店和星级民宿进行奖励。15.加快旅游市场回暖,实施“引客入康”计划,“走出去”到京津冀、东北、长三角等重点旅游市场进行文化旅游营销推广。引入吸引游客的激励机制,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向威海输送游客,推出包机、大团游、入境游、淡季游、创意营销和节庆、海外推广奖励等项目。安排资金400万元,根据实际投入和实施效果进行奖励,促进威海旅游市场快速恢复。16.开展文化旅游主题推广活动,四季策划推广“爱在威海”文化旅游产品,四季突出威海特色,开展沙滩音乐节、海鲜美食节、国际合唱节、乡村露营节等品牌节庆活动。加强在央视、新媒体、OTA平台等主流媒体和机场、高铁站等优质户外媒体的品牌推广,按照“深耕日韩、开拓东南亚、台港澳”的海外营销模式,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吕雯品牌产品的推广工作。安排资金1万元,对品牌突出、效果显著的节庆促销活动给予适当补助。17.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推动文化旅游提质增效,推进景区智能化建设,以游客为中心提升景区管理、营销和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推进景区门票预订系统和平台建设。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完善文化旅游行业信用监管,继续实施旅游信用补偿制度,优化文化旅游消费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18的拉动作用。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政府采购,严格执行支出金额规定,不以星级、所有制等为由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19.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的采购限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采购限额在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为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用于中小企业。这些采购项目总预算的40%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开展文化旅游企业“帮企取暖”行动,搭建文化旅游企业与银行机构的融资合作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文化旅游信贷产品,进一步发挥“千里山海文化旅游贷”等产品的作用,帮助企业恢复发展。2023年新增贷款超过5亿元,受益企业超过100家。继续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临时提取政策,支持旅行社承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和团体活动,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议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21.继续改善相关行业和民生领域的金融保险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行业及相关企业,不得盲目放贷、断贷、压贷,采取展期、借新还旧、续贷等形式,做好特殊时期的融资工作。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主体还款给予适当宽限期,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