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轻视歌姬舞女

中国民间有句很俗白的话,“婊子(也叫娼女或娼妓)无情、戏子(也叫优伶或伶人)无义”。这句话最早出处何处?有人说是孔夫子说的,我个人对此深表怀疑。孔圣人一生践行谨言慎行、三缄其口,并且他还多次教诲自己的弟子“君子绝交,不出恶言”、“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就是说话要文雅、有文采,否则流传不会久远)。“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么既狠且直的话,很难想象出自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口,应该属于人民群众在长期生活体验中的实践总结,就象评书等口头传唱文学一样属于老百姓集体创作出来的。要具体说是在哪个朝代由谁创作出来的,那只能说是不可考了。

在中国长达两千五百多年的社会发展史和思想文化史上,“儒、释、道”三教和“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纵横家、杂家、名家、阴阳家、农家”等九流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三教九流”,它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体系的核心内容和主要基础。后来“九流”逐渐演变为官方认定的从尊到卑的九种身份,即帝王、文士、官吏、医卜、僧道、士兵、农民、工匠、商贾。这样依照等级的不同来审视规范道德行为,可化解单一的道德规范引发的潜在社会矛盾。

然而民间对此划分不大买账,他们从自己的视角、价值观和侧重点出发,把和尚、道士、画工、郎中、风水先生、算命先生、厨师、私塾先生、药铺划作“上九流”;把优伶、婢女、娼妓、乞丐、恶棍、剃头师傅、当铺、澡堂、木匠划入“下九流”。很明显“娼女”和“优伶”都归口“下九流”。更有一种将“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巫婆),盗,窃,娼”归并“下九流”的划法,“娼女”就位于“下九流”的最末端了,地位低到无以复加。

旧社会就是依据中国古代长期流行的“九流归并”理论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的说法也就大行其道。这实际上是说“婊子”与“戏子”为了生存而没有气节。这话有点狠,也不乏社会偏见,然而一定程度上却是市井百姓多年总结出来的“警世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