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对六书的定义是什么?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里给六书下的定义是:

1、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

第一叫指事,指事的含义是:字形、结构看起来认得,但须经过考察才能知道它所体现的字义,上下二字即属此例。

2、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第二叫象形,象形的含义是:用画画的办法画出那个物体,笔画的波势曲折同自然物的态势相一致,日月二字即属此例。

3、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第三叫形声,形声的含义是,按照事物的性质和叫法,挑选可相比譬的声符和义符组成文字,江河二字即属此例。

4、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第四叫会意,会意的含义是:比联起事理有关的字素,构成文字;掺合字素的意义,可以得知新字的字义或旨趋,武信二字即属此例。

5、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第五叫转注,转注的含义是:立一字为头、为根,创制类属字,类属字对根字的形音义有所承袭,与根字意义相通,考老二字即属此例。

6、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第六叫假借,假借的含义是:没有为某事某物造字,而按照某事某物的叫法,找一个同音字代表它,令长二字即属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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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的运用

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得相当有系统,那时还未有关于六书的记载。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

然而,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好像“軚”(dài)、“锿”(āi)是形声字,“凹”、“凸”、“氹”(dàng)是指事字,“畑”、“奀”(ēn)是会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大多数。这是因为画出事物是一种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当文字发展下去,要仔细分工的东西愈来愈多,好像“鲤”、“鲮”、“鲩”、“鳅”等事物,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细把它们的特征和区别画出来。

于是,形声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这些字。也由于形声字在创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时代约仅有一半不到的字是形声,但到了近代,有80%的汉字是形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