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飓风信号的历史
十号风球的发出,表示香港的风力已经达到或将会达到飓风程度(即持续风速每小时118公里或以上)。飓风的范围,主要是在绕着风眼附近的环形地带,因此发出十号飓风信号是需要一股台风级数的热带气旋,在香港近距离(大约100公里)内掠过,也就是一般所谓“正面吹袭”香港。
香港及澳门在亚洲东部的漫长海岸线上只是一个极其渺小的目标,纵使平均每年有16股台风在中国南海和北太平洋西部形成,香港自1946年至今,却只受到13股台风的正面吹袭;而澳门自1968年至今亦只受4股台风(当中91年的布伦登被澳门气象局定为台风,而香港天文台则定为强烈热带风暴)正面吹袭。换句话说:每65个台风才有一个会引致香港发出十号飓风信号。
六十年代初期,香港曾经多次发出十号飓风信号。1960至1964年间平均每年一次,其中以1964年最特别,竟然一年内两次。在这段忙碌的日子过后,十号风球的出现频率减少至每三或四年一次。八十年代较为平静,只有一次。同样,九十年代亦要到1999年才首次发出十号风球。
1946年至今导致香港悬挂/发出十号飓风信号的台风(***13个)
未命名台风,1946年
台风姬罗莉亚(Gloria),1957年
台风玛丽(Mary),1960年
台风爱丽斯(Alice),1961年
台风温黛(Wanda),1962年
台风露比(Ruby),1964年
台风黛蒂(Dot),1964年
台风雪丽(Shirley),1968年
台风露丝(Rose),1971年
台风爱茜(Elsie),1975年
台风荷贝(Hope),1979年
台风爱伦(Ellen),1983年
台风约克(York),1999年
台风韦森特(Vicente),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