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建筑的声学设计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音乐建筑的声学设计指标应满足哪些规定?
1.自然声音——响度(对于自然声音表现来说,足够的响度是最基本的要求;厅堂越大,音质主观评价受响度影响越大;清晰、饱满、空间感);
2.混响时间;
3.声音扩散;
4.声场分布(均匀性,避免厅内过大的响度差或死角;δp(分贝)不均匀度值;指标:无阳台大厅:在125-4000Hz覆盖频率范围内:小于6db;带阳台的大厅:在125-4000Hz覆盖频率范围内:小于8db);
5.频率响应(指在听众的某个座位上接收到的各种频率的声压级的平衡程度,关系到听觉的无邪。指标为:63-8000覆盖范围内各频率声压级差小于等于10 dB);
6.早期反射声和声能比(清晰度)(早期反射声可以提高直接声的强度和亲切感,侧向反射声可以增强空间感);
7.容许噪声级(对语言和音乐的听觉有很大的掩蔽作用,尤其是低频噪声;不同的音乐建筑对噪音的要求不同;更高的标准,音乐厅、歌剧院和音乐录音棚;其次是多功能厅,以音乐音乐厅为主;略低,排练厅、琴房、音乐教室(一般允许噪声级25分贝);8.没有音质缺陷(音质缺陷与声音扩散和均匀声场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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