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地方戏是如何形成的?

地方戏流行于一定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戏曲剧种的通称。如晋剧、豫剧、越剧、黄梅戏、评剧、淮剧、秦腔、河北梆子、川剧、吕剧,是同流行全国的剧种(如京剧)相对的。“地方戏”作为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指凝结着某一地域的民风习俗、从而为那一地域的大众喜闻乐见的演剧形式。一方面,地方戏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地方戏又具有不同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这是因为,地方戏是“活态”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既传承着一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又期待着在时代精神的表现中实现文化传统的创造性转换。

我国现存地方戏260余种。正是数量庞大、底蕴丰厚、参与者众的地方戏,成就了我国作为戏剧大国的地位和称谓,得到了国家及各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务院2015年7月出台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21条中,直接涉及地方戏的就有4条,包括开展地方剧种普查、建设数据信息系统、实施保护传承工程、加强剧目人才建设、纳入公***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时过近四年,我们大可以将地方戏在“十二艺节”上的表现,视为“若干政策”实施后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并相信随着“若干政策”的持续施为,地方戏将在中国艺术节上焕发更大的活力,展现更美好的风采。

众所周知,地方戏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产物。一方面,地域宽广、民族众多、交通不便和自给自足的社会生活状态,使方言、民俗、文学、艺术等地域文化品种呈现极其多样的面貌;另一方面,经过漫长的大一统时期和普遍的系统性教化,不同的地域文化拥有着大体相同的文化底蕴和基本相通的审美取向。地方戏作为集方言、民俗、民间文学艺术于一身的综合体,正处于上述两个方面之间,并随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的发展,在剧目、技艺、演出、市场等各领域不断发生交流、竞争、融合与演变。这个进程曾经十分缓慢,但在上世纪初开始提速,于上世纪中后叶发生巨变。由于现代中国的社会形态由农业乡村为主向工商城市为主转型,经济文化的迅猛发展,地域差异的迅速消减,使众多地方戏剧种加速了或消亡、或整合的进程。

从总体趋势看,许多地方戏的消逝已无法避免,但从具体情况看,有的是因自身活力耗尽的自然消亡,有的则是经过相互作用后的自然合流,其结果大致是扩大而非缩小了影响。

对前一种情况,应置于“非遗”的构架中加以保护;对后一种现象,则应尊重客观规律,理性看待,乐观其成,顺势而为,不应作过多的干预。必须看到,地方戏绝不仅是属于地方的,更是属于全国的,就像戏曲绝不仅是属于过去的,也是属于现在和未来的。从保护和传承的角度看,地方戏维护其“地方性”固然十分必要,但从弘扬与发展的要求看,地方戏追求其“全国性”更是极其自然的。事实上,从没有不想获得全国性影响的地方戏,只是各剧种的能力、条件、机遇及努力不同所导致的结果不同而已。回顾历史,所有获得过全国性影响的地方戏剧种,都无一例外地发生了原生态淡化、地方性消减的现象。

这在“十二艺节”的地方戏作品中也或多或少、或显或隐地存在着。保护绝不等于保守。地方戏生存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戏”尤其是原创的作品,来把握一个既保有地方性特征,又尽可能体现全国性追求的“度”。

地方戏的“地方”,主要指剧种流行的地域大小,包括专业团体、从业者和观众的数量多少。业内有“大剧种”和“小剧种”之分,其意大略相同。以豫剧和苏剧为例,豫剧流行的省份多达十几个,远至新疆、台湾都有专业的院团;国有和民营剧团总数近2500个,从业人员达10多万人,粗略统计的观众达3000万人,以上数据均为地方戏之冠,不愧“全国第一地方戏”之称。

苏剧发源于苏州,仅流行于吴地,剧团仅1个,从业者不足百人,是真正的“小剧种”。许多剧种彼此影响、互相作用,其中,“大剧种”在拓展影响的过程中,既会挤压当地“小剧种”的生存空间,也会被地域文化所异化而生成新的剧种,比如秦腔发源于陕西,历史悠久,影响巨大,在其向东推进时如植物分蘖般生成了许多属于当地的梆子戏。此次获奖的河北梆子(《李保国》),便是约两百年前秦腔在河北的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