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艺术专业联考工作安排
2023年云南艺术专业联考工作安排一、统考类别
(一)统一考试类别
有音乐、艺术设计、舞蹈、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七大类。其中,参加音乐统考的考生将根据各考试科目的赋权情况,分别获得音乐成绩、音乐表演(声乐)成绩和音乐表演(器乐)成绩。授权表如下:
(二)统一考试招生类别
音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美术(本科)、设计(本科)、美术与设计(专科)、舞蹈、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11。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表演(器乐)分别认可参加音乐统考后按照各招生类别对应的考试科目权重折算的统考成绩;美术(本科)、设计(本科)、美术与设计(专科)均承认美术与设计统考成绩;舞蹈、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分别认可相应的统考成绩。
(3)管理制度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省招生考试院统筹规划、指导和监督,承办机构和有关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专业类别统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组卷、统一评分”的工作机制。
(四)考试机构和考点
艺术、设计、音乐(笔试)由昆明市招生考试院组织,考点设在昆明。音乐(面试)和舞蹈由云南艺术学院测试,考点设在云南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书法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考点设在云南师范大学。体育舞蹈由昆明学院考试,考点设在昆明学院。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高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将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考证(以下简称报名表)。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专业考试。
高考报名时未选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今年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录取。考生在高考报名时不选择参加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将不能参加相应的艺术类统考和承认统考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录取,也不能参加要求统考成绩的艺术类学校的录取。如果考生不确定要参加校考专业统考还是招生统考专业,可以咨询招生学校或者先报考相应类别的统考。如果考生未能按照高校要求被录取,后果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的同时,还要报名参加高考。参加校考的考生应当按照校考机构的要求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参加统考的考生报名参加专业统考,按照以下安排参加考试:
1.美术和设计、音乐和舞蹈: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65438+10月,21 ~ 25日。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login/11390.htm。
(3)打印准考证:65438+2022年2月6日。
(4)考试时间:
艺术与设计:65438+2022年2月11
音乐(笔试):65438+2022年2月11
音乐(面试):2022年6月65438+2月12 ~ 6月17
舞蹈:2022年2月12 ~ 17。
2.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书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65438+10月,21 ~ 25日。
(2)注册和支付网站:
广播和主持:
广播电视编导:
书法: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2月65438+2月10至考试结束。
(4)考试时间:
书法:65438的早晨+65438年2月+2022年7月。
广电编导:2022年6月65438+2月65438+7月下午。
播音与主持:65438+2022年2月15~18
3.体育舞蹈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2月7日9: 30-16: 00。
(2)现场确认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新路2号昆明大学博雅楼前(学校南门)
(三)考试时间:2022年2月8日~10。
(4)考试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新路2号昆明学院体育馆
(三)学校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省内外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招生时间、方式、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向感兴趣的院校咨询。考生凭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考试《报到证》按高校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省统考覆盖的校考专业或高校要求省统考合格的校考专业。如果考生在报考校考时不确定省统考是否合格,可以先决定是否报考。
三、统一考试说明
请考生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认真阅读《2023年云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各科考试须知》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备考工作。
四、设置校考的要求
(一)省级统考已覆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将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需补充评估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高校应在省统考中组织合格学生进行校考,并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艺术类专业设立未满四年的高校,凡涉及省统考的专业不得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除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包括部分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的高校)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和设计类专业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二)省统考未覆盖的专业,高校组织校考,考生不能参加省统考。院校要求考生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按照院校要求执行,院校应当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要参加省统考。艺术类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通过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按时上报云南省统考招生专业与分科目的对比关系,并及时向考生公示。高校对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的,应主动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沟通,经双方协商后向考生公布。
(三)各类艺术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科目、内容、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艺术类专业学校联考的考生,可直接联系院校了解联考要求,或在院校官网查询院校招生简章及相关信息。
(四)在我省设立办事机构组织校考的省内外高校,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出考试科目、考试说明、考试时间等工作安排的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在我省设立办事处组织校考。在我省组织校考的高校应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安排和监督。因未执行政策法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机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机构自行解释和处理。一经查实,对违反规定或因组织校考出现重大疏漏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机构,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和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监督学校考试的全过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建立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五、统一考试分数
专业统考的阅卷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准确,所有专业考试都要实行集体阅卷制度。歌唱、演奏、舞蹈、播音、主持等面试科目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评审,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生成绩经评定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更改。如有违纪,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招生考试文件进行严肃处理。
六、标记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要求,原则上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本省确定的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省确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云南省高考满分772分,其中:语文150,数学150,外语150,综合文科(理科)300,量化学业成绩22(各科11)。
考试结束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确定文化、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出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试分数线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出的分数线须在录取前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结果的通知和提交
(一)统一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查询成绩。对现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在成绩发布后一周内按要求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审核的项目有:是否有漏评或集成(寄宿),各项目分数是否与合成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审核不重新审核试卷,不允许考生查看答题卡和面试视频。
(二)招生机构组织的校考严格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出具《合格考试通知书》,加盖发证机构印章,告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高等学校要严格控制学校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年的比例。专科考试证书按专业发放,每个专业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参加录取。高校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学校考试成绩通过艺术类专业全国高考信息交换系统提交,成绩提交办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八、填报志愿
(一)艺术院校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时,在“是否报考艺术类专业”一栏选择“报考”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艺术类志愿、文史类和理工科志愿。
(2)考生志愿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制的《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填报征集志愿时,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云南招考频道/)公布的本批次高校空缺计划为准。
(3)艺术类志愿(提前批、高批除外)按专业填报志愿,所有招生科目也可填报。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填报不同科目、不同院校的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专业认可的等级和排序规则。其中,参加音乐统考的考生,可根据音乐各科成绩权重表,获得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成绩,按合格条件用于填报相应招生类别下的高校专业志愿;参加美术设计统考的考生,可以在本科阶段填报美术设计两个招生类别下的高校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美术设计类别下的高校专业志愿。
(4)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查阅招生院校的招生规定,了解学校对考生的学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择校费等信息的要求。考生要对填错造成的后果负责。
九、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制度。
(一)艺术院校录取按艺术招生计划分批进行。除艺术类提前批和高招批外,所有批次均按专业平行志愿填报,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每批艺术类的原志愿会在相应的文史理工类批次之前提交。一旦被录取,任何剩余科目和批次的志愿将不予提交。
(2)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排名分数线有六种计算方式,各高校招生专业在制定计划时对应其中一种。
1.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2.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到低录取。
3.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满分、专业满分×50,从高到低录取。
5.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满分、专业满分×30,从高到低录取。
6.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满分、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录取。
排名中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过本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超过本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数相同的,按照顾加分排序(照顾加分较低的考生优先);如果照顾加分相同,则从高到低逐项比较语文、数学、综合、外语的分数,根据比较结果排列顺序;若各科成绩相同,则按同分考生处理。
高校选择的排序规则将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编制的《云南省高校招生计划版》中公布。归档时,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校选定的排序规则进行归档。招生院校在公布招生计划时,必须注明院校的录取原则。招生机构艺术类专业对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须在招生章程中说明,并向考生公布。相关要求必须在规划阶段在相应的专业备注中注明。如未注明相关要求,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3)考生所报专业对校考和统考有要求的,考生须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达到相应要求,方可参加录取。参加校考的考生应提前咨询高校,确认校考专业对省统考的要求,防止出现因未参加相应的省统考而导致校考无效的情况。
(四)招生机构不组织专业校考,直接使用高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并应明确告知考生招生计划的招生类别。如果招生计划放在文史理工类,相应科目的考生可以填表;如果放在艺考类别下,只有高考报名阶段选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才能填表。
附:2023年云南省艺术类高考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关系参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