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开道的都是什么人
一般都是紧急情况或者有很大功劳的人。
“警车开道”在《中华人民***和国警察法》里面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关部门也没有出台专门的行政规章。按惯例,“警车开道”一般是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或者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外国党政领导人来访时使用,无论如何,目的都是为了“国家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据内卫部队警卫条例,达到省部级以上的官员才有配备警卫人员的标准,而且非紧急公务,一律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和警车开道,摩托车开道那是级别比较高的情况下的涉外行为,一般国内领导干部不会这么嚣张,除非有外事活动不得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