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钢琴考级需要注意什么?
1.请考生和家长遵守本简章的规定,并在报名前仔细阅读。
2.报名时间:《音韵学》专业65438+10月29日、30日;钢琴、小提琴等专业165438+10月1-1。
3.考试时间:《语音基础》专业从65438+10月21开始;其他专业如钢琴、小提琴等从65438+10月24日开始考试。
4.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可从65438+2月1拨打1605710咨询台咨询,也可于65438+10月20日来我院看通知。
5.检测结果可从2月1日起拨打咨询台电话1605710查询。
6.发放评价表和证书的时间为:等级考试各专业均可在3月25、26日上午8:30-110、12、18、19,共6个周末。
7.4-9级跳级者须在考前加一些初一的重点曲目(加的曲目可以看),4级(含4级)以上不跳级者须在报名时出示我院上一级的证明。
8.在北京考区参加过我院初三(含初三)的考生,须持有我院《音乐基础知识》一级证书方可报名(7岁以下可免试,但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原件)。
9.请谨慎对待注册级别。办理完注册手续后,不再办理换报或退报手续。
10.中央音乐学院每年举行四次等级考试:寒暑假在本科部(22个专业),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1-6月11和6月11。“五一”、“十一”假期在附中(15专业)举行,报名时间分别为8月1-7日和3月1-7日。“尹姬”还在本科部一年两次(寒暑假),报名时间分别是5月最后一周的周末和65438+10月。
11.报考电子琴专业的考生,请在填写报名表时在备注栏注明使用旧教材还是新教材。
12.从2006年暑假开始,北京所有民乐专业的考生都使用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等级考试教材。
13.分级考试的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如有变化,以报考时发放的分级考试简章为准。
14.中央音乐学院考委会年度电话:66419116。人工电话号码为66425733(节假日除外)。
2006年寒假
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试指南
一.概述
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唯一的高等音乐重点院校,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项目的艺术院校。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试委员会由我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和权威人士组成。在我院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以普及音乐教育,提高我国音乐水平和国民音乐文化素养为宗旨,组织领导音乐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评估,为业余音乐学习者提供国家级权威水平鉴定,为学生学习和音乐教师教学提供一流指导,促进我国业余音乐教育的常态化和科学化。整个定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我院严谨的学风和优良传统,是在严格科学的组织管理下进行的,以保证定级考核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中央音乐学院所有专业的考级课程都是由经验丰富的专家按照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和重视基本功训练的总体思路编写的。广大业余钢琴学习者如果能重视并参考这一规律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就会少走弯路,稳步前进。但从近几年考级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钢琴学习者,要么是因为对学习音乐的基本规律认识不够,要么是因为被迫追求一种狭隘的功利,往往只学了半年或三四个月就急于考更高的等级。其结果是,他们不仅不能开发智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而且可能人为地增加学生的负担,影响他们的全面发展,浪费他们的宝贵资源。这种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的怪现象必须尽快纠正。我们真诚地希望家长和老师在遵循音乐教育规律、打好基础、培养正确的演奏方法等方面多下功夫,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下,帮助学生学习和参加音乐考试。
1,等级考试专业:有22个专业:A:手风琴,B:钢琴,C:电子琴,D:小提琴,E:声乐(成人和儿童),F:二胡,G:琵琶,H:扬琴,I:古筝,J:长笛,K:吉他。
2.报考人员及条件:各专业表演等级定为1-9,9为最高等级(声乐最高等级为8,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长号、小号、手风琴、民乐专业加文凭等级。凡学过以上专业表演(歌唱)并具有一定学历者,均可报名参赛,年龄不限,地域不限(外地考生可提交6月5日结束的暑假和6月5日结束的寒假的信函,11.5,附中暂不受理)。
3.评分点分布:我院音乐评分除了北京考区外,国内外还有河北、天津、山西、山东、内蒙古、青海、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浙江、河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贵州、云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市以及香港、台湾省、新加坡。
第二,名字
1.报名时间:每年寒暑假在我院本科部举办两次:
2006年暑假:《音韵学》专业:5月27日、28日。钢琴等表演专业:6月1-6月11。
2007年寒假:《音韵学》专业:65438+10月28日、29日。钢琴等表演专业:11十月65438-1十月。
在附中钢琴、小提琴等15表演专业(声乐、法国号、长号、双簧管、吉他、低音提琴、中提琴除外)每年举办两次:
五一假期:3月1-7。
“十一”假期:8月1-7。(以上四次报名时间为每天早上8: 30-11: 30,下午1: 30-4: 30,周末不休息。)
2.报名地点:
本科部:中央音乐学院考委会(办公楼一楼101室)
电话:6641.9116(全天候语音)
6642.5733(全年人工咨询,节假日、寒暑假停止,报名发证。
只开放,另外,每周二和周四下午,考试院设立了专门的对外接待日。)
附中本部:丰台区方庄方群花园一区2号。乘坐122、721、39(支线)、812路公交车在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向西路南。
电话:87684395。
3.注册程序:
①准备三张一寸免冠近照同一张底片(彩色、黑白),仔细阅读宣传册,同意宣传册中的规定和要求的,到领取台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表(当日有效),缴纳报名费10元,证书预交10元。
(2)报考四级以上(含四级)的考生须出示院前证明和“语音基础”证明,无证明者按“跳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3-9级的,须出示《语音基础》一级证书方可报名(详见本简章“几点注意事项”部分)。
③在报名处认真填写准考证和报名表。要求如下:
a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请标明你名字的汉语拼音。电子琴考生请在备注栏注明使用新教材还是旧教材。
c在准考证和报名表上贴一张照片,请在第三张照片的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和级别。
联系人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清晰地填写。如果因为填错信息联系不上,就要负责任。
e关于申请的级别,请考生和家长提前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后选择相应的级别,再填表报名。报什么级别,只考什么级别。办理完注册手续后,不再办理换报或退报手续。
(4)按规定到报名处,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市物价局规定的各级考试费。
收费标准如下:
一等40元,二等50元,三等60元,四等70元,五等80元。
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九级120元打文凭300元(含两次)。
第三,考试和排名
1.考试时间:本次语音基础测试考试时间从1开始,参加本次测试的包括钢琴在内的22个专业考试时间从1开始。各考生的考试日期和考场安排可在电话咨询台160查询(详见第四条),也在考试开始日期(65438+10月20日)前四天在我院公布。
2.考试要求:考试的内容和方法应严格按照本手册第四部分《评分教程》、《各专业评分轨迹》和《若干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准时在指定地点等候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除钢琴、古筝、扬琴外,其他专业要求自备乐器(雅马哈KB-200、KB-210、KB-220、卡西欧CT-670为我院电子钢琴考试指定钢琴。使用这四类琴的电子琴考生不需要参加考试,所有自带琴的考生需要自带电池,声乐考生需要自带伴奏)。没有准考证的人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查询考试成绩领证:请拨打咨询台电话160查询考试成绩(详见第四条)。具备音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大提琴、管乐、民乐、声乐等基础知识的考生。可以在3月11,12,18,19,25,26这6个周末上午8点上课。下午1:30-4:30,凭准考证到定级处领取测评表和证书(不及格者无证书,提前领取的证书费凭准考证和测评表退还,无准考证不能领取定级测评成绩)。如果过期,请考生和家长按时领取。谢谢你的合作。
4.为方便考生,可拨打1605710(24小时语音服务)了解本次等级考试各考生的考试时间、考场安排、考试成绩等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1)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只能在2月1查询,考试成绩只能在2月1查询。
(2)1605710自动查询系统可直接输入专业代码和准考证号。专业代码是:
手风琴-01音响音乐-05古筝-09小号-13萨克斯-17
秦刚-02二胡-06大提琴-10鼓-14圆号-18
电子琴-03琵琶-07单簧管-11吉他-15低音提琴-19
小提琴-04扬琴-08长笛-12长笛-16长号-20
双簧管-21中提琴-22音乐基础知识-25
例:基础音乐知识考生准考证号为Y060070。查询时,拨打1605710。听到“请输入准考证号”的提示后,按电话对应的数字键,输入号码为25060070【25是音乐基础知识专业的代码】。
注:(1)自动查询应使用北京双音电话,其他省市长途电话和手机无效。
(2)160信息站是有偿服务。
四、几点注意事项
一、为满足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需要,现将《考试等级报名与考试若干规定》的内容公告如下:
所有专业考试都要背(年满25周岁的除外)。
报考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能跳一级(必须出示上一级的证书和语音学的证书)。如果是第一次参加等级考试或者有能力要求参加等级考试的考生,必须尝试上一级的一些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分表演),并缴纳上一级的等级考试费。跳级考试具体要求如下:钢琴:选择上一级的第三首歌(大型音乐);手风琴:前期音阶、练习曲、复调;电子琴4-7级:从上一级中选一首练习曲和一首曲子,从8-9级中选两首曲子,包括视奏(跳8级)和伴奏(跳9级);民乐:选择一首上一级标有*的乐曲;管弦乐类:选择上一级别的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分量的大型乐曲;具有本专业9级证书者方可报考表演文凭等级,考试需分两次进行(民乐除外):第一次考试成绩达到“一般”或以上者,允许在下一次考试中凭测评表报名参加第二次考试(考试内容见曲目列表)。
京外钢琴继续用老教材。其他专业的新旧教材可以使用,但不能混用。
二、关于“音乐基础知识”(以下简称“音基”)的考试要求:
1.报考我院所有专业1-2水平的考生,报名时无需出示《语音基础》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我院各专业三级及以上的北京考区考生,报名时须出示《语音基础》考试一级证书(7岁以下可免,但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原件)。
3.《语音基础》一级、二级、三级考试在我院每年寒暑假各举行一次(二级、三级考生报名时请携带以前的证书),寒暑假报名时间分别为5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和10。从2006年暑假开始,只有通过北京考区“语音基础”二级考试的学生,才可以报考7-9级,以及钢琴等表演专业的毕业证。
4.本次《语音基础》考试时间从65438+10月21开始;考试成绩和证书将于3月11、12、18、19、25、26日(共6天)发放。2月1起,可拨打1605710查询检测结果(查询方法见本宣传册第三部分第四条)。
5.自2006年起,北京市以外地区通过“语音基础”一级的,可以报考3-9级的钢琴等表演专业。
三、清华大学文艺特长生冬令营只以取得我院9级证书的高中生(钢琴专业必须取得9级优秀证书)为唯一参考标准。
4.通过四六级考试的小学生,通过四六级考试的中学生,可以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综艺系,不需要通过专业初试。电话:82590714
5.若每次分级考试的内容和要求与教材中考生的注意事项不同,则以报名时发放的分级考试简章中的规定为准。
五、年度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在中央音乐学院每年举行四次考试;寒暑假在本科部,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1-11和6月11-1;“五一”、“十一”假期在附中,报名时间分别为3月1-7,8月1-7。“语音基础”考试在本科部每年寒暑假举行两次。报名时间分别为5438+10月5月和6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和周日。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电话:6278.3877)每年设置钢琴、手风琴、小提琴、萨克斯、单簧管、长笛考场。考试时间:5月(3月1-7起报名)、10月(8月1-7起报名)。
●每年在新世界校区(电话:6708.3002)、航天桥校区(电话:6842.8858)、亚运村校区(电话:64890241)举办四个年级(主要是本校学生,限量招生,仅限手风琴、钢琴、小提琴专业)。注册时间:。
请考生和家长认真阅读本宣传册,自觉遵守宣传册中的各项规定。谢谢您的合作!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培训中心招生公告
这个中心的老师都是我们学院的老师或者毕业生。课程设置:音乐基础知识、一级、二级、三级(需要上一级的证书)、视唱练耳、乐理、钢琴小组课、儿童声乐训练、小提琴、吉他、二胡、古筝、琵琶、长笛、萨克斯、手风琴、电子琴等。报名时间:每年2、8月集中报名,全年滚动报名。任何五岁以上的人都可以参加。联系电话:66416328。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年度电话:66419116。人工电话号码为66425733(节假日除外)。
欢迎参加我们学院的音乐考试。祝每一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
中央音乐学院分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