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声乐)的主要范畴是什么

音乐学(声乐)是师范类大学的专业门类。

音乐学的总任务是通过与音乐有关的各种现象,阐明它们的本质和规律。比如音乐与意识形态关系的研究,有音乐美学、音乐史、音乐民族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等等。

研究音乐的物质材料特性的有音乐声学、法学、乐器学等。音乐形式及其构成的研究包括旋律、和声、对位法和形式主义。还有性能方面的考虑,比如性能理论,指挥方法。

音乐学可以系统地分为:音乐美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民族学(音乐人类学)、比较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治疗学、音乐史、音乐考古学、音乐形态学、法学、音乐声学、音乐创作、音乐欣赏、音乐批评、音乐哲学。

扩展数据:

音乐“不像化学分析中那样是可感知和可测量的液体或固体”,这是因为其材料的特殊性质。因此,音乐分析的对象必须仔细检查;要么是乐谱文字本身;或者(至少)由乐谱投射的声音效果;或者作曲家创作时的内心声音;还是表演者的演绎结果;或者听众对一场演出的历时性体验。所有这些类别都可能是分析的对象。"

当然,音乐分析不需要像音乐美学那样回答“音乐的存在方式”这样的哲学命题。分析作为一门实证/实践学科,更关注的是与自身实际紧密相关的答案。

音乐的这些存在方式是相互联系的,但又不尽相同。乐谱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符号,在某些方面与实际声音相差甚远,远不能准确记录音乐的每一个细节。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音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