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岳飞的少年时光是勤俭持家的少年?

北宋徽宗重和元年(1118年),岳和夫妻已经是鬓发花白年逾五旬的人了。岳飞也在永和乡这块具有悠久文明的土地上,度过了整个童年时光,由于父母盼孙心切,就给他成了亲,娶了个年龄比他大的刘氏女子作妻子,第二年便生下了长子岳云。添丁进口,使本就困难的生活更加拮据,年轻的岳飞肩上又增添了赡养妻小的重担。

由于家境的贫寒,不论读书、射箭或使枪,都不能作为岳飞可用以谋生糊口的专门行业,而为了谋生和糊口,他还只能依靠从事农业劳动。因而,当他已能胜任农业方面的一些操作技术时,他便到相州安阳县的昼锦堂韩家做了一名庄客。

昼锦堂,是在宋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做过好几次宰相和其他高官的韩琦所修建的一所厅堂宅院。古代有句谚语说:“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韩琦是在回到自己家乡做官时修建了这所厅堂的,是富贵而归故乡,所以就取名为昼锦。

当岳飞到韩家做庄客时,已经是韩琦的孙子和曾孙们在政治舞台上活动的时候了。例如韩琦的曾孙韩肖胄,就在1118年秋季充当了一员出使辽国的使臣,去祝贺辽国皇帝的寿辰。从这一年起,岳飞到昼锦堂韩家去做庄客了。

岳飞力能使用劲弓、腰弩,长于射远,长于“技击”,这都是别的庄客们所不能相比的。而在那时,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的队伍,在河北地区也正普遍出现,世代官宦的大户韩家,随时可能遭受到起义群众的打击,因而,岳飞到韩家之后,除了从事农业劳动以外,还兼管保卫韩家宅院的事。

有一次,有以张超为首的一小支起义部队,约有百人左右,前来包围了韩家,要抢取财物。既然负担了保卫韩家宅院的任务,在岳飞的头脑当中,除要尽好职责外,再没有任何其他想法。岳飞爬上院墙,施展自己的长技,引弓一发,正射中为首的张超,张超当场死亡。受到这一挫折之后,围攻韩家的起义群众随而四向散开。

保卫韩家宅院的这一职责,使得岳飞能够经常和韩家的子弟相接触。而在长年累月的经常接触过程当中,岳飞一方面从他们口中时常听到一些国政和时事的谈话,另一方面也能随时把自己的文化知识加以提高。

因为自幼家境贫寒,岳飞自幼便养成了勤俭持家的好习惯。这习惯,一直伴随了他的一生。即使是成年之后过上了好日子,为了保持农家的本色,岳飞仍然明确规定:全家只穿麻布衣裳,不穿丝锦,并且规定,家里的陈设要朴素,不求精美。有一次,他看到妻子李氏穿缯帛的衣裳,便很不高兴,并且严肃地对她说:“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李氏听了很惭愧,从此,全家没有一个人再敢穿丝锦。有次受地方官招待,吃到“酸馅”(一种类似包子的面食)这种在官员富商们看来很普通的食物时,惊叹道:“竟然还有这么美味的食物。”特意带回去与家人***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