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校的招生要求

音乐学校招生要求如下:

1,身体健康,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外。22周岁以下未婚青年,可报考表演及表演专业;25岁以下未婚青年可报考其他专业;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婚姻不限。

2.有特殊贡献和才能的考生,由其所在单位推荐,省招生办批准。他们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婚姻不限。报考播音与主持,男性身高不低于172 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 cm(严格按身高限制)。

3、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未婚。

4.(目前大部分专业没有年龄限制。)报考表演、编剧、作曲、导演、历史理论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结婚不限;报考其他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有特殊贡献和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各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姻不限。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营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经军级政治部批准的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和军队士兵,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工作满两年的技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