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六大委员会英文简称和其职权是什么啊?
联合国的主体机构包括安全理事会(Security Council)、联合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和秘书处(Secretariat)。此外,还有一系列由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委员会和基金会,其中包括联合国儿童基金(UNICEF)和世界粮食计划署(World Food Program);专门机构,其中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国际原子能机构(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以及其他一些机构,如: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以及安理会发起的维和行动。
联合国负责人权事务的机构主要有联合国大会(UN General Assembly)、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简称“经社理事会”)及其下属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简称“人权会”)。其中,人权会为主要负责机构。此外,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简称“人权高专”)及其办公室、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监督机构也是联合国人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Security Council -- 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联合国机构